路得記第四章


2021年12月31日 路得記第四章: 得贖   弟兄姐妹們平安! 歡迎收聽每日靈修Podcast。 今天我們一起讀路得記第四章。 主題是:得贖。 在前面一章,路得聽從婆婆拿俄米的計劃,在深夜下到打谷場上,睡在波阿斯的腳邊,勇敢表白自己願意委身於波阿斯的心願。 波阿斯稱讚路得的品格和選擇,並承諾”我必為你盡了本分”。 第三章最後一節:婆婆說:”女兒啊,你只管安坐等候,看這事怎樣成就,因為那人今日不辦成這事必不休息。 ” 拿俄米和路得對波阿斯的信心沒有落空。 從第四章的經文我們看到波阿斯第二天早上就到城門口與那位更近的親屬面談。 波阿斯信守承諾,付諸行動。 第四章的經文分成兩個段落: (1-12節)談判 (13-22節)結局 一到十二節的談判讓我們瞭解古代以色列人的民事法庭樣式。 法庭的地點在「城門口」,陪審團是本城的十位長老,民事糾紛的雙方是波阿斯和那位更近的親屬。 法律依據是摩西的律法。 最高法官是神。 3-4節第一個回合:波阿斯陳述案件原委。 拿俄米要賣地,按照律法,至近的親屬有權買贖,按照親屬的親疏關係,那位無名的親屬有更高的優先權,波阿斯排在第二位。 因此波阿斯詢問”某人”,他是否願意買贖。 注意到這位至近的親屬一定是有個名字的,但是因為他不願意遵照神的律法作事,路得記的作者刻意不記他的名字,只說是”某人”。 聽到有利可圖,這位”某人”幾乎是不假思索地回答”我肯贖”。 5-6節是訴訟的第二個回合。 波阿斯提醒這位親屬,按照律法,他在贖回以利米勒產業的時候也要娶死人的寡婦路得為妻,並且所生的後代仍然歸於以利米勒,為以利米勒的家族繼承產業。 聽到這裡,”某人”自私的本性顯露無疑,他立刻翻臉,”這樣我就不能贖了,恐怕於我的產業有礙。 ” 7-10節是在神和見證人面前的判決:波阿斯從拿俄米的手中買贖產業並娶瑪倫的妻路得,”好在死人的產業上存留他的名,免得他的名在本族本鄉滅沒。 ” 11-12節眾民和長老見證並祝福波阿斯: 他所娶的女子為他建立家室。 在以法他得亨通,在伯利恆得名聲。 從路得得後裔。 這裡提到的人名和地名: 利亞、拉結是雅各的妻子。 創世記第二十八章,雅各騙取父親以撒的祝福之後,為躲避哥哥以掃的追殺,逃到舅舅拉班那裡,為舅父拉班工作二十年,娶了拉班的女兒利亞和拉結為妻,以及利亞和拉結的使女為妾,生了十二個兒子,成為以色列的十二個支派。 利亞和拉結是為以色列建立家室之典範。 因此眾人祝福波阿斯,他所娶的女子路得也如同利亞和拉結一樣,為他建立家室。 以法他和伯利恆是同一個地方。 創世記35:19 拉結死了,葬在以法他的路旁;以法他就是伯利恆。 在聖經中有兩個伯利恆。 在約書亞記19:15中記載的分配給西布倫支派的城伯利恆不同於這裡的伯利恆。 此處的伯利恆是猶大伯利恆。 屬於猶大支派。 在士師記中出現的時候通常以「猶大伯利恆」區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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