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5 月 21 日 詩篇第五十章:審判的神 弟兄姊妹平安, 我們今天要來看詩篇的第50篇 – 主題是「審判的神 」 詩篇第50篇是論到神的審判, 本詩一開始就宣告了審判者的名號祂乃是那位有權威的「大能者,神,耶和華」, 祂在這裡代表的是威嚴的審判者而不是柔順的羔羊也不是謙卑的僕人。 這首詩篇是說神要施行祂公義的審判,而以色列人是被告,天與地都是作證人。當時的猶太人對於敬拜神,只重視獻祭儀式,遵守律法的儀文,一切的事奉都是外表的,不是出自心靈,他們以為獻祭的禮儀就可以滿足神了;但那不是神所要的, 他們的信仰已經淪為了形式主義。本詩篇不論是對當時的以色列百姓或是今日的基督徒都真可是暮鼓晨鐘。 本詩是由亞薩所寫。亞薩是利未詩班的首領, 在歷代志上16章記載著大衛曾派亞薩在約櫃前事奉、頌揚、稱謝、讚美神。本詩不是祈禱詩、讚美詩, 而是強烈警告律法主義的訓誨詩。 全篇可分為4個段落, 1. 施行審判的神, 命令召聚自己的民(1-6節) 2. 責備形式敬拜(7-15節); 3. 斥責道德罪惡(16-21節) 4. 警戒與勸勉(22,23節) 1-6節是說神威嚴蒞臨的情景, 祂發言招呼天下, 在祂周圍有風暴烈火, 祂招聚那些曾獻祭與祂立約的聖民來準備接受神的審判。彼得前書4:17「因為時候到了,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神在審判萬民之前,首先要在世人面前「審判祂的民」(4節)。 7-15節是在責備聽神話語的人對獻祭不正確的態度, 當我們獻祭敬拜時我們不要「真神假拜」。真神是不能拿東西去賄賂的,若有這樣的念頭,就是以拜假神的假意敬拜真神,神必不會悅納的。因此神所要的就是人心中的感恩和讚美,並且口中所說的與行為相配合。就像是撒母耳記上 15:22說的「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 在當時以色列百姓的信仰中沒有顯出對神的愛與順服, 他們將祭物獻給神但沒有將心獻給神。神責備他們的形式崇拜, 命令他們要以純全的心來敬拜神, 要以感謝為祭獻給神。 16-21節是在說神嚴責惡人,神藉著詩人指出他們的罪行:(1)妄傳神的律例 (16節);(2)恨惡管教 (17節);(3)與惡人同流合污 (18節);(4)口出惡言,舌編詭詐(19節); (5)全無親情,終必會痛苦受罰。(20-21節) 現在我們來看最後的22-23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