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篇第二十八章


2021 年 4 月 29 日 詩篇第二十八章:神聽了我的禱告!   弟兄姊妹,平安!今天我們一起來看詩篇28,主題是「神聽了我的禱告!」 與人聊天,如果發現對方沒在聽,我們就不想再聊了。人都很在乎對方是不是有在聽。而且不只是在意對方有在聽,我們還希望對方會有回應。其實,禱告,也就是我們和神之間的對話,也是如此的。我曾聽過有人說,“我的禱告,也不知道神有沒有聽見。”如果我們覺得神沒有在聽,我們就不想繼續禱告了。親愛的,你是否也是這樣的疑問,神有聽見我的禱告嗎? 詩篇28,大衛的詩篇,有個很特別的地方,可以看到大衛非常在乎神是否在聽他的禱告,並且在乎神對他說話。所以,一開始,他禱告「求你垂聽我懇求的聲音」。然後,禱告幾句,他突然就說「耶和華是應當稱頌的,因為他聽了我懇求的聲音」。怎麼這麼快?大衛當下就如此篤定的說,神聽了我的聲音!!並且因此就稱頌神!怪不得大衛這麼愛禱告!經常禱告!他知道這位他禱告的神有在聽! 讓我們來看詩篇28的內容。 (一)首先,28:1-2,大衛求神垂聽,求神說話。 「28:1 耶和華啊,我要求告你!我的磐石啊,不要向我緘默!倘若你向我閉口,我就如將死的人一樣。28:2 我呼求你,向你至聖所舉手的時候,求你垂聽我懇求的聲音!」 大衛的禱告:(1)求告神,(2)求神向他說話(3)求神垂聽。簡單的兩句禱告詞,我們看見大衛對禱告的態度與了解。他非常看重禱告中與神互動。他不只是向神求告,他求神聽他懇求的聲音,他也求神對他說話。 他說,「不要向我緘默」be not silent to me。我們很容易停留在求告神,求神垂聽,但卻忘記了花時間聆聽神的聲音。對有些人來說神說不說話不重要,只要我自己要的事神聽到就好。 大衛知道沒有神話語的後果不堪設想,他說「倘若你向我閉口,我就如將死的人一樣」,或「我就跟那些下坑的人一樣」。換句話說,神對我們說話,我們就活了!沒有神對我們說話,我們就不知道何去何從。沒有神的話語,我們就如同行屍走肉。 申命記8:3,摩西告訴以色列人,他們在曠野的40年,「3 他苦煉你,任你飢餓,將你和你列祖所不認識的嗎哪賜給你吃,使你知道,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耶和華口裏所出的一切話。」(申8:3)。當撒旦試探耶穌的時候,「3 那試探人的進前來,對他說:「你若是神的兒子,可以吩咐這些石頭變成食物。」4 耶穌卻回答說:「經上記著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裏所出的一切話。」(太4:3-4) (賽55:8-11)「8 耶和華說:我的意念非同你們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們的道路。9 天怎樣高過地,照樣,我的道路高過你們的道路;我的意念高過你們的意念。10 雨雪從天而降,並不返回,卻滋潤地土,使地上發芽結實,使撒種的有種,使要吃的有糧。11 我口所出的話也必如此,決不徒然返回,卻要成就我所喜悅的,在我發他去成就的事上必然亨通。」沒有一個人對自己的籌算可以有百分之百的把握,只有神的話,一定會成就!所以,禱告中,不能只有我們求我們所要的,我們更需要尋求神對我們說的話,因為唯有祂說的話,絕不落空,絕不徒然返回,如此,我們只要忠心持守追求遵守按照神的話去行,就一定不會出錯! 耶穌說,(約5:25)「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死人要聽見神兒子的聲音,聽見的人就要活了。」(約6:63,68) 「63 叫人活著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 68西門‧彼得回答說:「主啊,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歸從誰呢?」 求主開我們的眼,如大衛一樣看見神對我們說話是何等寶貴,好讓我們的禱告生活,一定要來追求神對我們說話,因為「倘若你向我閉口,我就如將死的人一樣」。 (二)接著,28:3-5,大衛求神顯明祂的作為,按照人所行的待人。 28:3大衛祈求「不要把我和惡人並作孽的一同除掉;他們與鄰舍說和平話,心裏卻是奸惡。」 大衛把自己和惡人分別,因為他問心無愧,在他的生活中他已經為神把自己分別為聖。 這一段禱告中,我們會看見大衛對惡人2方面的描述。(1)「他們與鄰舍說和平話,心裏卻是奸惡」。新約稱之為假冒為善,形容他們裡外不一。即便表面上和藹可親,但內心充滿了奸詐污穢。讀到這裏,我們要提醒自己,要誠實的面對自己,查看我們的內心到底是什麼光景?心,是他人看不見的。若我們執意辯護自己,不願意來到神面前赤露敞開、讓神來光照,我們就會給自己築起高大的牆,形成生命中許多的盲點,以為自己很好。耶穌曾經這樣的責備法利賽人,(路16:15)「耶穌對他們說:「你們是在人面前自稱為義的,你們的心,神卻知道;因為人所尊貴的,是神看為可憎惡的。」所以求神來保守我們的心,幫助我們,讓我們心意更新而變化。 28:4接著大衛禱告「願你按著他們所做的,並他們所行的惡事待他們。願你照著他們手所做的待他們,將他們所應得的報應加給他們。」 我們必須明白,我們所做的一切,都有我們必須承擔的後果。大衛知道,所以他沒有自己為自己報仇。這也是新約的教導。(羅12:17-21)「17 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18 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19 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20 所以,「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21 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 神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羅2:4-11)「 4還是你藐視他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他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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