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1 月 20 日尼希米記第十章:立約 弟兄姊妹平安,我們今天一起來看 尼希米記第十章–今天的主題是“立約” 在前面幾章中我們看見尼希米領導回歸聖地的百姓重建城牆,在重建期間遇到的內憂外患,在這樣極度艱難困苦的光景中,尼希米藉著祈禱和神施恩的手的幫助,發揮出卓越的領導才幹,才能夠在不到兩個月就完成重建工程。尼希米不只是修建城牆,後來更是推動律法的宣導,使神的百姓明白並遵行神的律法,在前面的第九章講到了利未人率百姓們禁食,禱告,認罪並簽名立約。 今天要看的第十章就是繼續講簽名立約的事。本章可以簡單的分為兩個部分,第一個部分從第1節到27節是在講有關簽名立約的清單,第二部分就是從第28節到本章最後的39節就是在講有關立約的內容。 我們現在來看第一個部分簽名立約的名單,我們來看第一節“簽名的是:哈迦利亞的兒子省長尼希米和西底家”,省長尼希米和前面第九章所記載利未人認罪的禱告有很大的關係,甚至可能是認罪行動的發起人和背後指導者。 在這裡提到的“西底家”他的真實身份不明,但因他列在第一類行政長官的簽名中,所以可能是省長的書記官。有可能這份名冊就是由西底家製作並保管。 在1〜27節所記載的簽名名單,共分為四類不同的身分,每一類均由家族族長或代表人簽名,所以尼希米記中所記載的一些領頭人物,而沒有記在此名單中,是因為他們所屬的家族已由別人代表簽名。例如文士以斯拉(參八1),已由西萊雅(參2節;拉七1)代為簽名。現在我們來看有哪四類: 1.官長(1節) 2.祭司的代表(2〜8節) 3.利未人的代表(9〜13節) 4.民的首領的代表(14〜27節) 在這裡有很多的名字,或許我們會覺得為什麼要擺這麼多人的名字在上面?因為上帝看重跟他立約的人,上帝讓他的獨生愛子耶穌釘在十架上為了贖我們的罪就是為了跟我們立一個新約,所以他很看重與他立約的人。 在這裡有很多的名字但是也有些人不在簽名的人中間,像是在後面十三章中提到的與多比雅結親的管理聖殿庫房的“祭司以利亞實”(十三4) ,與參巴拉結親的“大祭司以利亞實”(十三28)。這些一小部分有身分的人並沒有像在29節這裡說的“離絕鄰邦居民歸服神律法”,而這個看似小小的破口,十二年後幾乎完全破壞了本章所有誓約的內容。當我們讀到最後一章就會看到這些事。 現在我們來看在28〜39節這裡記述的立約的內容,總共可分為五個部分, 1.要謹守遵行摩西所傳的律法並一切準則命令,典章,律例(28〜29節) 2.絕不與迦南地的外族人通婚(30節),在這裡講的不與外族人通婚這並不是因為種族歧視,而是因為從以色列人的歷史中看到這些“迦南地的居民”信仰眾多,甚至公然的抵抗擋神,以色列百姓若是與外族人通婚,那這些外族人一定會把以色列百姓的兒女帶去隨從他們的神(在出埃及記三十四15-16耶和華神就很明顯地叫他的百姓不可與迦南地的外族人通婚)。從另外的角度來看以色列百姓在波斯帝國的統治之下,若是想在社會上出人頭地,與外族聯姻就是一個方法,所以一直屢禁不止。以色列百姓見到的是眼前的利益,卻失去了神的祝福和保守! 3.嚴守安息日與安息年(31節) 4.定出有關捐獻神殿所需的銀錢,費用和柴火的規例(32〜34節)。這裡講到的柴火是給祭壇生火用的,祭壇的火24小時都不能斷的,是供獻早,晚祭等之用,所以木柴需用的量很大,需要排定各族輪流來補給。 5.按照律法奉獻上初熟土產,頭胎的兒子,首生牛羊和地上所產的十分之一(35〜39節)。在這裡提到要拿十分之一給利未人是因為以色列的十二個支派中唯有利未人是沒有分到土地,所以由其他的11個支派捐款輸他們出產的十分之一給利未人,利未人再拿十分之一給祭司。這樣的目的就是讓利未人和祭司能專心地在神的殿中供職。 在這一章中我們看到了一個靈命復興的實際做法 從1〜27節看到這是一個全以色列人都參與的一次心靈的重整,對現今而言就是指的是全教會都有份的一次心靈的重整,每一位立約人所代表的也對應到現今教會里基督徒的位置。 1.省長尼希米(1節)-預表監督長老 2.眾祭司(2〜8節)-預表五重執事裡的先知,使徒,牧師,教師和傳福音的 3.利未人(9〜13節)-預表教會中的執事 4.民的首領(14〜27節)-代表全體信徒 28〜39節就講到心靈重整的重點, 我們來看一下如何應用到現今時代的我們身上. 1.從犯罪遠離神回來順服於神的律法(28〜29節)- 就是要謹守遵行神的話 2.不與外邦人通婚(30節)- 就是要我們不愛世界 3.守安息日和安息年(31節)— 要我們分別為聖與主合一,享受主裡的安息 4.顧到神殿的需用(32〜34節)—要奉獻支持教會這類屬靈的活動 5.獻上頭胎和初熟的產物(35〜37節)—就是將最好的,也就是神的物歸給神 6.顧到利未人和供職的祭司所需(38〜39節)—就是奉獻支持教會神職人員的生活需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