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篇第五十一章


2021 年 5 月 22 日 詩篇第五十一章:以神為中心的悔改   弟兄姊妹,平安。今天我們一起來看詩篇51,主題是「以神為中心的悔改」。 詩篇51,是一首懺悔詩。大衛的一生不少污點,但這些污點並沒有毀了大衛的一生。無論高山低谷,無論外面的環境多困難,無論仇敵多猖狂,無論自己情緒再低沉,或是陷入後悔莫及的罪,大衛都會來到神的面前。 詩篇51有小字記載,「大衛與拔示巴同室以後,先知拿單來見他;他作這詩,交與伶長」。這是指大衛犯罪之後,來到神面前,面對神的一個禱告。 撒母耳記下11告訴我們,大衛登基為王之後,終於雨過天晴,可以享受國泰民安的日子。 有一年,列王出戰的時候,大衛差派約押率領以色列人出戰,自己卻留在了耶路撒冷。他該做的事,他沒有做。 有一日,大衛睡到「太陽平西」才起床,「在王宮的平頂上遊行」,看見拔示巴沐浴就被其美貌吸引,差人把她接來,與她同房。這裏我們看見大衛犯了十誡裏的兩條誡命。第七,淫亂的罪,和第十,他貪戀別人的妻子(參出20:17)。 結果,拔示巴懷孕了。這時的大衛,為了遮掩自己的罪,想盡辦法讓拔示巴的丈夫,烏利亞,從戰場上回來與拔示巴同寢。但精忠報國的烏利亞,寧可與僕人同睡在宮門外,也不願回家吃喝、與妻子同寢。大衛甚至灌醉了烏利亞,大衛的計謀仍然不得逞。最後,大衛托約押陷害烏利亞,帶他出征時安排他在前線,並在戰事兇猛的時候吩咐其餘的戰士退後,好讓烏利亞在前線被殺。拔示巴為烏利亞哀哭的日子結束之後,大衛就娶了拔示巴為自己的妻,並生了一個兒子。大衛自犯了淫亂的罪之後,就一而再的淪陷。這一切,看似天衣無縫的計謀,似乎沒有人察覺,就算是知道的人也不敢吭聲。但是,聖經告訴我們「大衛所行的這事,耶和華甚不喜悅」。 所以,撒母耳記下12章節記載,神差遣先知拿單去見大衛,指出他的罪。 詩篇51,就是大衛在這時候寫的懺悔詩。這首懺悔詩,不只是一個簡單的“對不起,我錯了”。也不是一個自我懲罰、自我拆毀的懊悔。詩篇51的內容,非常的豐富,是一個「以神為中心」禱告,是一個發自認識神的心流露出來真誠的悔改,充滿了盼望。 如此一個「以神為中心的悔改」,從內容裏可以看見大衛3方面的認識。 一.對神的認識 二.對罪的認識 三.對赦罪之恩的認識 從「以神為中心」的悔改,發出的禱告,非常的不一樣。而且,悔改中經歷的領域,也非常不一樣!沒有停留在外在的行為,而是進到靈魂體的恢復,與神關係的恢復,並且從個人的領域延伸到國家的領域。 現在,讓我們來看這首懺悔詩的每一節禱告,來感受悔改中,如何以神為中心。   51:1 神啊,求你按你的慈愛憐恤我!按你豐盛的慈悲塗抹我的過犯! 「以神為中心」的悔改,不定睛在自己的過犯,而是定睛神的慈愛憐憫。 大衛帶著自己如此污穢不堪的罪,來到神的面前,求神按著神的慈愛憐恤祂,按著神豐盛的慈悲塗抹祂的過犯。認罪悔改中,大衛緊緊抓住的,「你的慈愛」,hesed是神盟約的愛,不捨不棄的慈愛。他抓住「你豐盛的慈悲」 ,強調神的慈悲憐憫是豐富的,不是只有一點點。 若定睛在過犯,我們會覺得自己怎麼那麼軟弱、那麼遲鈍、那麼愚昧,甚至無法放過自己,無法接納自己,覺得罪惡滔天,甚至覺得罪該萬死,導致陷入罪不可赦的絕路。親愛的,我們絕對不可以把眼目鎖定在自己的過犯,這是非常危險的。聖經告訴我們兩種懊悔,帶下兩種完全不一樣的結局:生命,或死亡。(林後7:10-11)「10 因為依著神的意思憂愁,就生出沒有後悔的懊悔來,以致得救;但世俗的憂愁是叫人死。11 你看,你們依著神的意思憂愁,從此就生出何等的殷勤、自訴、自恨、恐懼、想念、熱心、責罰(或譯:自責)。。。」 所以,我們必須注視「你的慈愛」和「你豐盛的慈悲」,我們才敢來到神面前悔改、求憐憫。 51:2 求你將我的罪孽洗除淨盡,並潔除我的罪!51:3 因為,我知道我的過犯;我的罪常在我面前。 「以神為中心」的悔改,誠實面對自己的罪,說「我知道我的過犯;我的罪常在我面前」。不要遮掩、不要逃避、不要假裝、更加不要顛倒是非,嘗試把自己的過犯合理化。我們寧可面對,再不舒服、再丟臉也好,也必須面對,好讓我們可以對付,而不是活在自欺欺人的假冒為善裏。 掃羅和大衛之間是一個非常明顯的對比。他們面對罪,和被指責的時候,有不一樣的反應,而且帶來不一樣的結局。 掃羅沒有等到撒母耳來,就擅自獻祭。撒母耳後來責備掃羅的時候,掃羅推卸責任,並沒有看見自己錯在哪裡,沒有來到神面前禱告,沒有悔改。後來,撒母耳記上15記載,掃羅再次違背神的命令,殺盡亞瑪力的眾民,卻活擒了亞瑪力王亞甲,掃羅和百姓憐惜亞甲,也愛惜上好的牛、羊、牛犢、羊羔,並一切美物,不肯滅絕。當撒母耳來責備掃羅時,掃羅辯護說自己已經遵守了神的命令,並推卸責任說是百姓愛惜上好的牛羊,要獻給神。當撒母耳說神厭棄他作王的時候,掃羅雖然口說自己有罪,但還是推卸責任。掃羅的悔改,不是為了修復與神之間的關係,他只是在乎自己在人前的名聲和地位,他說,「我有罪了,雖然如此,求你在我百姓的長老和以色列人面前抬舉我,同我回去,我好敬拜耶和華─你的神」。很可惜,掃羅雖然說了2次「我有罪了」,但他並沒有真正的悔改,沒有真正的面對自己的過犯,沒有來到神的面前。 同樣,出賣耶穌的猶大,和不認主的彼得,也是形成一個極大的反差和對比。猶大後悔卻沒有回到耶穌面前悔改、得生命,彼得痛哭但沒有放棄,繼續與門徒一起,後來在面對耶穌的時候3次重新立志愛耶穌。 大衛的這一句禱告詞,「我知道我的過犯,我的罪常在我面前」,這一步,很多人做不到,很多人不覺得自己有錯,就算有錯也是他人的責任,如同掃羅一樣。唯有承認自己的過犯,才會看到赦罪的需要,祈求神的赦免,說「求你將我的罪孽洗除淨盡,並潔除我的罪!」 51:4 我向你犯罪,惟獨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這惡,以致你責備我的時候顯為公義,判斷我的時候顯為清正。 「以神為中心」的悔改,看見自己得罪神。 罪的定意是「miss the mark」沒有瞄準靶心。沒有瞄準什麼呢?就是神的準則,神的話語,神的聖潔。我們犯罪,是得罪了神。罪,會傷害人,傷害自己,傷害這世界。雖然我們的罪不會傷害神,但卻虧欠了神的榮耀。一個與神同行、在乎神、與神有親密關係的人,會在乎自己的惡行得罪了神。就像一個愛父母的孩子,發現自己做錯了事,看見父母因此傷透了心,這孩子會非常難過。大衛,就像這樣一個孩子,知道自己得罪了神。 無神論的人,以自己的判斷為對錯的準則,以大環境推崇的理念為標準。不同的時代,對罪的定義非常不一樣。我們信耶穌的人,是以神的話語為對錯的準則。所以犯了罪,就是得罪了神。 大衛說,「在你眼前行了這惡」。我們的罪惡,不會無緣無故憑空消失,就算我們把所有的蛛絲馬跡的毀滅了,就算我們心思縝密以至於天衣無縫,我們的罪還是逃不過神的慧眼。神都看見。 所以,大衛說,「以致你責備我的時候顯為公義,判斷我的時候顯為清正」~我犯了罪,該受責罰。這是神的公義。我們必須了解,我們的行為是有後果的。我們必須為自己的言行舉止承受後果。忠心的擺上至終會得著獎賞,惡行也會遭受其惡報。大衛說,神責備他的時候,他看見神的公義,神判斷他的時候,他看見神的清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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