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篇第一百一十九章  1 – 16 節


2021 年 7 月 29 日詩篇第一百一十九章  1 – 16 節:遵行神話語的福氣   弟兄姐妹平安,今天我們要開始進入詩篇第119篇的靈修。這是詩篇中最長的一篇,也是整本聖經中最長的一章,一共有176節經文。 大家熟悉的經文,如: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105); 我將你的話藏在心裡、免得我得罪你(11); 少年人用甚麼潔淨他的行為呢.是要遵行你的話(9); 耶和華阿、你的話安定在天、直到永遠(89),均出自本詩。 這篇詩篇沒有署名,但許多聖經學者認為是大衛所寫,是他在人生歷練中不同時候的作品編纂而成。詩篇119篇不是用來歌唱的,而是用來頌讀的。它是一首精心設計和鋪陳的離合體詩,或者叫字母詩。它是用希伯來文的全部22個字母為順序,共分了22段,每一段都有8節經文,每一節第一個詞的第一個字母都跟該段的字母相同。這樣的設計只能用完美來描述,甚至超越完美,因為7已經是聖經中代表完全的數字,詩人在每一段中卻用了8節經文來頌讚神的律法!C. S. Lewis 說這首詩歌的風格不是詩人心靈裡突如其來的湧流,它更像刺繡一樣,經過長時間安靜地、一針一針地繡出來的圖案,原因是作者喜愛思想這個題目,喜歡悠閒地、自律地,慢慢完成這件精美作品。 詩篇119篇只有一個主題,那就頌揚神的律法。因為它極其恢宏、浩瀚、偉大、深邃,它贏得了歷世歷代偉大聖徒們對它的尊崇與盛讚。馬丁·路德說過:“如果我們把詩篇119篇比喻成一棵樹的話,我寧願用整個世界來換取這樹上的一片葉子!” 司布真形容詩篇119篇的豐富多彩就像萬花筒一樣:從有限的幾個物體變幻出無窮的美麗圖案。 本詩的22段經文呈現了多種形式,包括感恩、求告、讚美和智慧詩等。全詩除了六節(84,90,91,121,122,132節),沒有一節不提到神的話語,分別用“律法”、“言語”、“話”、“命令”、“訓詞”、“法度”、“律例”、“典章”、“判語”、“道”、“訓言”和“應許”來表達,這些詞在詩中每個約出現過二十次以上。雖然它們的確切意思各有重點,但都基於摩西五經內容,從出埃及記二十章的十誡開始,到出埃及記第二十一章的典章以及利末記中的律例。典章是維持人與人中間的正常關係,也可以說是社會生活的規範。律例是維持人與神的正常關係的定規,關乎人如何活在神的面前,裡面包括了獻祭、節期,如何維持自己生活在聖潔裡,如何將神的性情表達出來,是人事奉神的指導。到了新約時代,主耶穌將所有的律法總歸於兩條,愛神與愛人。馬太福音 22:37-40 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耶穌還說他來不是要廢掉律法,乃是要成全律法。從廣義上講,律法是創造生命的主賜給人生命與生活的法則和啟示,目的是要讓人活出平安,喜樂,自由和尊貴,也就是耶穌說的更豐盛的生命。的確,在詩篇119篇作者的心中,耶和華的律法是如此的美善,他不惜用一百七十六節經文來極力地頌讚。 弟兄姐妹,在接下來的十一次靈修時間裡,讓我們一起來跟隨本詩作者的文筆,來感恩神賜下這首詩篇,渴望經歷並倚靠神活出律法的功效。現在就讓我們一起看本詩的頭第兩段,也就是1-16節。主題是遵行神話語的福氣。 詩篇 119:1 行為完全、遵行耶和華律法的,這人便為有福! 119:2 遵守他的法度、一心尋求他的,這人便為有福! 119:3 這人不做非義的事,但遵行他的道。 119:4 耶和華啊,你曾將你的訓詞吩咐我們,為要我們殷勤遵守。 119:5 但願我行事堅定,得以遵守你的律例。 119:6 我看重你的一切命令,就不至於羞愧。 119:7 我學了你公義的判語,就要以正直的心稱謝你。 119:8 我必守你的律例;求你總不要丟棄我! 第一二兩節清楚地告訴我們什麼樣的人才是有福的:遵守耶和華律法和法度,一心尋求神自己的人。律法(希伯來文Torah)泛指神的指導和指引,是摩西五經甚至整個舊約的精髓。法度(希伯來文edot) 代表神立約的條款或照祂旨意所發佈的要求。“行為完全”不是說人可以行律法到完美的地步,而是指意依靠耶和華的憐憫, 盡全力順服神,以至達到無可指責(blameless)。“一心尋求神” 道出了神的子民蒙福的秘訣。律法唯有在我們跟神建立了美好的關係之後才不會成為人的重擔。否則,遵行律法是十分困難的,即使我們再努力,也難免落入假冒為善的陷阱之中。 第三節指出人應有的生活方式:遠離不義,行在神的正路上。第四節的訓詞(希伯來文piqquidim) 是指神給人詳盡細緻的指示,我們當以殷勤的態度回應並遵守。第五節是詩人內心的禱告,求神不斷加恩典,好讓他行事堅定,遵行神的旨意。這也應該是我們的禱告,因為若是沒有神的扶持和聖靈的工作,我們很難在現場今彎曲背逆的世代裡,出污泥而不染,信守神的律例,即神給百姓個人和群體所定的規條。 第六到八節,詩人宣告他在神面前的心志—看重神的命令,學習神的判語(即公義的法則),遵守神的律例,他就不至羞愧,他還要稱謝神,與神同在。一個自由,喜樂和感恩的人生就這樣展現在我們的面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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