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第八章


2023  年 10 月 22日羅馬書第九章:神的主权和人的责任   弟兄姐妹平安!今天我們要來讀羅馬書第九章,主題是:神的主權和人的責任。在上一章中,保羅向我們闡明了如何活在聖靈中,盼望將來的榮耀和永不離開神的愛。在本章中,他迫切地向猶太同胞表達了他的憂傷和愛,因為他們想憑著律法和行為稱義,而與神的憐憫和救恩失之交臂。保羅從神的主權和人的責任這兩方面,說明了進入神的恩典的唯一道路。 本章的三十三節經文可以分成以下三段: 第一段(1-5節)保羅為同胞憂傷 第二段(6-13節)神的揀選原則 第三段(14-33節)神的主權和人的責任 羅馬書 9:1-5 我在基督裏說真話,並不謊言,有我良心被聖靈感動,給我作見證:我是大有憂愁,心裏時常傷痛;為我弟兄,我骨肉之親,就是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我也願意。他們是以色列人;那兒子的名分、榮耀、諸約、律法、禮儀、應許都是他們的。列祖就是他們的祖宗;按肉體說,基督也是從他們出來的。他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神。阿們! 保羅向羅馬教會的猶太人說出了真心話,是在基督裡說的,是良心被聖靈感動而說的。為什麼保羅要這樣一而再地強調他的話是可信的呢? 因為保羅作為外邦人的使徒,他主要的工作是在外邦建立教會,他也從未到過的羅馬教會,所以猶太人的基督徒可能會誤會保羅,以為他只看重外邦人而忽略他的同胞,懷疑他對猶太人有如此深厚的愛心。 保羅愛自己的同胞,甚至願意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這種捨己犧牲的愛,有如基督為世人捨命,也與舊約中的摩西相似。摩西曾為同胞求赦免,而情願自己的名字從生命冊上塗抹(出32:31-32)。弟兄姐妹,我們在聖經中多處可以看見保羅為主而捨己:他為基督看萬事如糞土,為傳福音不以性命為念,為同胞得救恩就算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也願意。我們𠄘接了主的大使命,我們是否有跟使徒保羅一樣的心志和擺上呢? 對於尚未信主的同胞,我們會怎樣關懷他們呢?我們是否願意犧牲自己的時間,金錢,精力和舒適呢?求主幫助我們效法保羅愛自己的同胞,為他們的靈魂得救而付上代價。 第4、5兩節保羅提起以色列人作為神的選民的七個特權:兒子的名分、榮耀、諸約、律法、禮儀、應許和列祖。這是要解釋他為什麼為他的同胞如此傷痛的緣故。以色列人既然有神所給予他們那麼多的優越條件,理當比別人更多蒙恩才對,豈知他們竟然比外邦人更硬心地拒絕救恩,所以保羅為他們格外傷痛。然而猶太人的不信並不能破壞神的計畫,倒是成全了神的美意,叫福音廣傳於外邦。所以保羅在列舉猶太人的各種優越條件之後,忽然稱頌神說:他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 神。   第二段(6-13節)保羅用猶太人先祖的例子來說明神的揀選原則,那就憑恩典不憑行為。擁有各樣得天獨厚優越條件的以色列人竟未得救,說明他們誤解了神揀選的原則,輕忽了神的恩典。他們自以為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其實他們不都是亞伯拉罕的真子孫;因為按肉身作亞伯拉罕後裔,不都算為他的真後裔。保羅在本書第2章也說過: “因為外面作猶太人的,不是真猶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禮,也不是真割禮” (羅2:28-29)。 “(9:6) 這不是說 神的話落了空,因為從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 換句話說,對於那些真以色列人來說,神的應許並未落空。那些真以色列人,不一定是按肉身,也包括了外邦人,憑信心和應許作了亞伯拉罕真子孫,得以稱義。 接下來保羅舉了兩個例子作為第6節的證據:第一個是以撒與以實瑪利的例子。以實瑪利雖然是從亞伯拉罕生的,卻不算為他的後裔,惟有從撒拉所生的以撒,才算為亞伯拉罕的正統後裔。可見,光是照著肉身而言,作以色列人的未必都是真以色列人;這真理早已隱藏在亞伯拉罕所生的以撒和以實瑪利這兩個兒子的事上了。 第二個例子是神揀選雅各而不揀選以掃。“不但如此,還有利百加,既從一個人,就是從我們的祖宗以撒懷了孕,(雙子還沒有生下來,善惡還沒有作出來,只因要顯明 神揀選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召人的主。) 神就對利百加說:‘將來大的要服侍小的。’正如經上所記:‘雅各是我所愛的,以掃是我所惡的。”’(9:10—13) 以實瑪利與以撒的例子中,由於以實瑪利是使女所生的,所以不能算為正統的後代,似乎還含有人的貴賤之成分在內,還不能充分地表明神揀選人的恩典。但以掃和雅各,是由同一位母親同一胎所生的;在他們還未生下來,他們各人的善與惡還未表現在人前的時候,神就已經對利百加說:“將來大的要服侍小的。”由此可見,神的揀選,只在 神自己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為。雅各的蒙揀選,完全在乎神的恩典。 “正如經上所記:‘雅各是我所愛的,以掃是我所惡的。”’(9:13) 這裡所引用的舊約,出自瑪拉基書1章2至3節。 神為什麼愛雅各惡以掃? 因為雅各看重神的恩典,以掃輕忽神的恩典。輕看長子的名分,就是輕看神的應許和恩典。令人遺憾的是,雅各的後代竟然像以掃那樣輕忽了神的恩典,想憑自己的行為,和他們的祖宗誇口,而拒絕了神所為他們預備的救恩。   第三段(14-33)保羅針對從上面所舉的例子而引發的兩個問題,來說明神有絕對的主權。 第一個問題,“難道神有什麼不公平嗎?”保羅的回答是:斷乎沒有!他再次引經據典:神曾對摩西說過:“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 也對法老說過:“我將你興起來,特要在你身上彰顯我的權能,並要使我的名傳遍天下”。如果我們去回顧一下出埃及記的話,神的確任憑法老的心一次比一次剛硬,通過十災彰顯了祂的奇妙作為,再次證明了神有絕對的權柄。保羅所強調的是:作為受造者的我們根本就無權質問造物主是否公平這回事,因為這根本不是公平不公平的問題,而是神喜歡怎樣作的問題。 第二個問題:既然神有絕對的權柄,為什麼他還指責人呢?有誰抗拒他的旨意呢?人的順從或悖逆都是神所使然,神應當自己負責才對。保羅仍然用絕對的權柄來回答這個問題,然後在本章30節,才開始論到人的責任。 “你這個人哪,你是誰,竟敢向神強嘴呢? 受造之物豈能對造他的說:‘你為什麼這樣造我呢?’窯匠難道沒有權柄從一團泥裡拿一塊作成貴重的器皿,又拿一塊作成卑賤的器皿麼?”(9:20—21) 我們不過是受造者,對於造物主要作什麼是無可反駁的,正如窯匠從一團泥中取一塊作成貴重器皿,取另一塊作成卑賤器皿一樣,不是受造的器皿所能干預的。倘若受造的人有自由選擇的權利,那麼創造者難道不能有自由選擇的權利嗎?難道創造主的自由還要受到受造者的干預嗎? 22到24節提到兩種器皿,一種是遭毀滅的器皿,就是一切未曾虛心接受基督救恩的人,包括猶太人和外邦人;另一種是預備得榮耀的器皿,就是蒙神呼召,領受救恩的人,也包括猶太人和外邦人。 神對那些預備遭毀滅的器皿,曾給了他們“多多的忍耐寬容”,就像祂忍耐法老那樣。同樣,神要把他豐盛的榮耀顯在那些預備得榮耀的器皿上,神就多多地憐憫他們,顯出神榮耀的豐富。 使徒引證先知何西阿的話,是要證明外邦人可以蒙恩。引證先知以賽亞的話,是要證明以色列得救的只是“剩下的餘數”。所謂“剩下的餘數”,指以色列人中因信而歸入基督名下作神屬靈兒女的,只是整個以色列民族的極少數目而已。而這極少數的得救者,也是出於 神的恩典,因為先知說:“若不是萬軍之耶和華給我們稍留餘種,我們早已像所多瑪、蛾摩拉的樣子了”(賽1:9)。以賽亞說這話,原是指猶太人的被擄與歸回說的。使徒保羅引用此經文,說明先知以賽亞的話並非只按字面應驗於猶太人被擄,也按靈意應驗在猶太人的歸信基督。 […]

羅馬書第九章:神的主权和人的责任


2023  年 10 月 21日羅馬書第八章:自由、盼望與聖靈的引領   弟兄姊妹平安, 我們今天要來看羅馬書的第8章 – 主題是「  自由、盼望與聖靈的引領」。 第8章是新約聖經中的一篇至關重要的章節,它深入探討了基督徒的信仰之旅,著重闡釋了自由、盼望和聖靈的引領。在這段經文中,我們將會發現我們的信仰不僅是有關於救贖,更是關乎與神建立深厚關係的旅程。 本章解答了前一章的問題:「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7:24) 我們愈是想要擺脫這個取死的身體,就愈能明白保羅在本章要告訴信徒的寶貴信息。許多的基督徒都認識聖經上說的律法,知道甚麼應該做,甚麼不應該做,但在行為上卻往往相反,也就是保羅在第7章說的「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7:19)。當我們信主以後就已經不在律法之下了,但這不是說廢棄了律法,而是要靠著聖靈自由的去生活,去活出律法的果子。這就是主耶穌在馬太福音 5:17「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這也是保羅在第八章要告訴我們的重點。 本章可分為以下4個段落, 1. 使人得自由, 不被定罪(1-4節) 1-4節「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 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 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做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 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 保羅在這一章的開始就說:在基督裡,我們得到了真正的自由。保羅宣告:「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 這不僅僅是從罪惡中解脫,更是得到了與神和好的自由。我們不再被律法的綁縛所累,而是在生命中被聖靈的引導所充滿。這是指基督徒因信仰而得的自由,不再受罪的控制。保羅強調,在基督裡,罪的權勢被打敗,我們通過聖靈就能得以自由。 弟兄姊妹, 我們雖然信了主,但常會在軟弱失敗時,認為神很不喜悅我們,有很深的內疚感。保羅在第7章表達了這種掙扎,我們在這種掙扎下會自責,也就是會定自己有罪,也覺得神定我們有罪。這種感覺不是出於神,是出於魔鬼的欺騙。我們雖然軟弱失敗,但保羅說神不定我們的罪,因我們是在基督耶穌裡。在不定罪的前提下,我們得勝是靠著聖靈,所謂靠著就是「體貼」。當我們「體貼聖靈」,很自然就會做到律法的要求。 2. 聖靈的工作與肉體的戰爭(5-13節) 5-6節 「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 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 11節 「然而叫耶穌從死裡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裡,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也必藉著住在你們心裡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 13節 「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 」 這一段經文告訴我們,肉體的心思意念是與神為敵的,而屬靈的思想則是生命和平安的根源。聖靈不僅賜予我們自由,更引導我們走向神聖的生活。聖靈使我們的思想和意念轉向神,幫助我們抵擋罪惡的誘惑。然而,我們需要時刻保持警醒,確保自己的思想是與神一致的。就如主耶穌說的「總要警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你們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可14:38) 保羅在前面的第6章說到神已經算我們的舊人與基督「同釘十字架」了(6:6),但神要把十字架的功效一件一件地落實在我們身上,讓我們不「順從肉體」,「治死身體的惡行」、「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6:11),這些要靠我們自己的努力是做不到的,只能靠著聖靈在我們身上的工作。因此保羅鼓勵我們將心思意念專放在有關聖靈的事上,放棄那些屬血氣的慾望。聖靈的工作不僅僅為我們帶來力量,更是幫助我們放棄屬血氣的慾望,戰勝罪惡,使我們能夠活出基督的樣式。而那些因信而稱義的人,除了脫離神的憤怒、律法和罪之外,也脫離了死,神會藉著祂的靈,給相信祂的人那必死的身體賜下生命來(11節)。 3. 聖靈的引導與兒女的身份(14-17節) 14-17節「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 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 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 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做後嗣。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 」 這一段經文強調了信徒是神的兒女,且受到聖靈的引領。我們不再是奴僕,我們藉著信心成為神的兒女,得以繼承神的應許。聖靈在我們內心作工,使我們能夠稱呼神為「阿爸,父 」。這是一種親密的關係,也是我們信仰生活中的動力源泉,讓我們在成聖的道路上得以穩固的向前行。 4. 榮耀的盼望與不可分離的神的愛(18-39節) 26節「 況且,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只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嘆息替我們禱告。」 31-34節「既是這樣,還有甚麼說的呢?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有神稱他們為義了。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裡復活,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 在這一段經文中,我們看到信主的人不論遭遇何種困境,都有著從神而來的一個堅定盼望。在生活的困境面前,我們擁有一種獨特的盼望,這種盼望不僅僅是對未來的期待,更是在苦難中堅守信心的力量。我們知道,這個世界的痛苦與將來的榮耀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這種盼望引領著我們,在面對一切的挫折時仍舊可以堅定的向前行。因為我們的盼望是建立在神的愛和應許之上,這使得我們能夠勝過一切困難和試煉。 我們原是軟弱,生命裡充滿了破口,但因著有聖靈住在我們裡面幫助我們,為我們祈禱、代求,以致我們無所懼怕。聖靈會引導我們這些相信耶穌基督的人,並在我們的軟弱上幫助我們,為我們禱告和代求,正如基督在天上坐在天父的右邊為我們所作的一樣。 總而言之羅馬書第8章呈現了基督徒信仰生活的精髓。在耶穌基督裡的自由、榮耀的盼望和聖靈的引領構成了我們信仰之路的重要組成部分。弟兄姊妹,讓我們在信仰的旅程中,始終記得這章所教導的,依賴聖靈的引領,活出自由、充滿盼望的生命。願我們在神的愛中堅定不移,與聖靈同行,直到永遠。阿們! 哈利路亞! 今天的podcast就到這裡結束了, 期待明天再相會, 願神祝福大家! […]

羅馬書第八章:自由、盼望與聖靈的引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