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 12 月 22 日箴言第二十二章:神的主權和人的責任 弟兄姊妹平安, 我們今天要來看箴言的第22章 – 主題是「 神的主權和人的責任」。 本章的內容可分為兩個部分: 1. 所羅門對敬虔生活的教導(1-16節) , 主題是神的主權和人的責任。真智慧是相信一切都是根據神的主權,也相信人有責任作出當有的選擇。 2. 從本章的17節到24章, 收集了智慧人的三十則箴言。17-29節是在勸勉人不可壓制別人, 且要誠實地從事自己的工作, 指出行公義的人, 必能得到神的認可, 也可以得到名譽。 第1節「美名勝過大財;恩寵強如金銀」合神心意的「美名」,是真智慧的外在表現;而蒙神悅納的「恩寵」,是「美名」所結出的果子。「得智慧勝過得銀子,其利益強如精金」(3:14),世上的錢財早晚都會用完,智慧卻是源源不絕的財富源泉。因此,人所當追求的不是錢財、而是智慧,好讓自己能明智地選擇合神心意的「美名」,長久地活在神的「恩寵」之中。 第2-4節 「2 富戶窮人在世相遇,都為耶和華所造。 3 通達人見禍藏躲,愚蒙人前往受害。 4 敬畏耶和華心存謙卑,就得富有、尊榮、生命為賞賜。」 這一段的主題是神的主權和人的責任。「富戶窮人在世相遇」(2節),神允許在自己的百姓中同時存在「富戶」和「窮人」。他們在物質財富上並不相同,但在神面前的地位卻是平等的,「都為耶和華所造」(2節)、都是立約之民,既有同樣的權利、也有同樣的責任。「富戶」和「窮人」的區別是屬靈的判斷力:「通達人見禍藏躲;愚蒙人前往受害」(3節),是自己選擇的結果。真智慧是把自己肉體的反應當作重要的判斷指標:凡是讓自己的肉體受用的事,都應當「見禍藏躲」。屬靈的判斷力是從神而來的智慧,驕傲自大的「愚蒙人」把自己當作神,所以在肉體的吸引面前,很少有「通達人見禍藏躲」,卻總是有「愚蒙人前往受害」。因此,人的責任是「敬畏耶和華心存謙卑」(4節),神的主權使他「就得富有、尊榮、生命為賞賜」(4節),不但賞賜「富有」,並且賞賜「尊榮、生命」。 第6節「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 希伯來文中“教養”的意思為“奉獻”。因而,基督徒教養兒女當著眼於將他們從這世界的邪惡勢力的影響中分別出來,教導他們過敬虔的生活,將孩子獻給神和他的美好旨意。所以,「教養」並不是道德說教,也不是培養能力,而是把孩子「奉獻」給神,訓練孩子「走當行的道」,趕除本性裡的「愚蒙」(15節)。 第7節「富戶管轄窮人;欠債的是債主的僕人。」指窮人若借貸不能償還,結果就要賣身作債主的奴僕。申命記24,25章記載了神並沒有讓百姓無償幫助弟兄,而是明確規定要以借貸的方式幫助弟兄並且可以收取當頭(就是抵押品),甚至允許欠債者賣身為奴,好讓百姓學習承擔自己選擇的後果。神對全體百姓的恩典都是一樣,泉水是賜給所有的人分享的,但水罐裡的水卻只屬於取水的人。因此,當神所賜的環境相同時,每個人是成為「富戶」還是「窮人」(9節),都是人自己選擇的結果。 第12-14節「12 耶和華的眼目眷顧聰明人,卻傾敗奸詐人的言語。 13 懶惰人說:外頭有獅子,我在街上就必被殺! 14 淫婦的口為深坑,耶和華所憎惡的必陷在其中。」12-14節是一組平行句,主題是神的主權和人的責任。 「耶和華的眼目眷顧聰明人,卻傾敗奸詐人的言語」(12節)。神鑑察一切、掌管一切,但卻允許「懶惰人」(13節)和「淫婦」(14節)說謊,然後「傾敗」他們,是要人通過承擔自己選擇的後果,學習做「聰明人」、不要做「奸詐人」。 古代以色列的獅子很多,但是不會出現在市集的街上。因此,「懶惰人說:外頭有獅子,我在街上就必被殺」(13節),只是找藉口不出去工作。但神並不揭穿這樣荒謬的謊言,而是讓人承擔懶惰的後果:「懶惰人的心願將他殺害,因為他手不肯做工」(21:25)。 從本章的17節一直到第24章是30個「智慧人的言語」可能是所羅門收集並修改過的,目的都是為了使人「倚靠耶和華」(19節)。 第17-21節是“智言三十”的序言。「知識」(17、20節)原文的意思是「知識、洞察力、智慧」,與創世紀「分別善惡」樹的「分別」是同一個詞,在聖經中被翻譯為「知道」、「認識」、「明白」。「知識」包括兩個要素:首先是知道一件事、或者知道去哪裡找;其次是懂得如何分辨。作者在這裡不是教導我們一般的智慧和謀略,而是教導我們要倚靠耶和華,因他知道一切的知識都是從耶和華而來 ,我們要尊敬和倚靠祂。 在引言交代之後,正式的進入了“智言三十則”的正文,這三十則智言大體為勸世的箴言,關乎人的日常生活行為。在本章接下來的經文包含了五則智慧的言語, 智言一(22-23節)──不可欺壓貧窮人。對於這種欺壓搶奪的人,神明言要以命相陪。神特別關愛窮人,其意何在呢?原因之一是表彰神的慈愛,他要作缺欠者的保障。 智言二(24-25節)──遠離不善。「好生氣的人」、「暴怒的人」都是指肉體不能自制的人,這樣的人至終必陷在罪中。我們也當凡事深思熟慮,以免口中犯罪而不自知。 智言三(26-27節)──不可冒失作保,不要隨便答允自己能力做不到的事。 智言四(28節)──地界。以色列人進住迦南後,神將地業分給他們,以確保他們耕者有田。又設立禧年,使地業於抵押典賣後可重新歸回地主之手,此舉有保障生活的意義。因此,挪移地界、侵佔別人的土地,是破壞神設立的制度,因而受禁止。神也為我們預備一切,讓我們樂以神所賜的為滿足,不妄自侵佔他人應有之權利,以免受神所責備。 智言五(29節)──慇勤。神看重、欣賞盡責的人。慇勤工作的人,必為在上者所悅納與看重,因而能承擔重任。一個在小事上不忠心的人,別人不會將更大的事託付予他。我們應當成為一個可信靠的人,凡事盡心、盡力,以討神的喜悅。我們不單因為報酬而慇勤服侍我們的僱主,乃是因為有更高的動機,就是我們愛神、敬畏神;這樣顯出的慇勤,必為神所悅納。 最後我們一起來禱告: 親愛的天父, 求你幫助我常存謙卑的心,謹記你的訓誨,讓我在行事為人上敬畏你,遠離惡人,作好榜樣,常常來倚靠你,好使我們得著你的智慧謀略,讓我們喜愛追求美名和恩寵而不是世間的財富。也求聖靈來幫助我們時常用心聽從你的話,並切實地來遵行,好叫我們得著富有、尊榮、生命為賞賜。哈利路亞, 謝謝你, 愛我們的天父! 我們如此禱告是奉耶穌得勝的名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