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顯神慈愛與公義的典章


2022 年3 月12 日 出埃及記第二十一章:彰顯神慈愛與公義的典章   弟兄姐妹們平安,今天我們要學習出埃及記第21章,主題是彰顯神慈愛與公義的典章。在上一章神頒布了十誡和築壇的條例。本章開始將十誡延申到實際生活,形成民事和刑事的各種條例。本章分爲四個部分,第一部分1-11節,有關奴婢的條例;第二部分12-27節,懲罰殺人者或傷人者的條例;第三部分28-32節,牲畜傷人的賠償條例;第四部分33-36節,傷害牲畜的賠償條例。下麵讓我們來詳細看本章所列的條例如何彰顯了神的慈愛與公義。 第一部分第1節「『你在百姓面前所要立的典章是這樣:」。我們說舊約時代是律法時代。律法是神性情的表現,典章的重點並不是爲了管束懲罰、維持秩序,而是爲了指出人準確活在神面前的道路,引導百姓根據「愛人如己」的原則,處理人與人之間的問題,訓練百姓成爲19章6節所說的「作祭司的國度,爲聖潔的國民」。因此,如哥林多後書3章6節所說的,只有「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精意」,才能認識這些典章所表明的神的心意。從我們現今的世代看當時的律法,如果只從字面意思,必然有很多和我們所固有的觀念相悖。然而當我們看到聖經中典章背後神的慈愛和公義,我們就會理解神的美意。律法由「誡命、律例、典章」三部分組成。神首先頒布了誡命,即十誡作爲律法的原則,接著頒布處理人與人之間關係的細則「典章」,最後才頒布有關人與神之間關係的細則「律例」。人在神面前活得準確,才能在人中間活得正常。但神卻沒有先頒布「律例」,而是先頒布「典章」。因爲百姓起初只是「懼怕」神,並沒有尋求神。所以神先頒布「典章」,讓百姓認識到靠著自己實在不能正確處理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在跟隨神的路上實在走不下去,然後才會真正産生尋求神的心。第2節「你若買希伯來人作奴僕,他必服事你六年;第七年他可以自由,白白地出去。」這裡的希伯來人大概就是指做奴隸的以色列人。當時是主前15世紀,普遍實行的都是奴隸制度,且以色列人也曾在埃及爲奴。當時的人一旦成爲奴隸,就永遠是奴隸,就像人一次被罪捆綁,就永遠無法脫離罪的轄制。奴僕在當時是極其卑微的。而神的典章中一開始就盡顯神的慈愛,直接宣告奴僕只是服侍6年,「第7年他就可以自由,白白地出去」。在利未記25章41節中,還提到如果遇到禧年(以色列得禧年是進入迦南地後每50年一次),以色列奴僕不用服侍6年,也可以直接得自由。神的慈愛不會讓祂所揀選的人永遠在管教中、永遠作奴隸,並用祂的大能,拯救祂所揀選的人脫離罪的轄制。第3-6節列出了在奴僕可以自由時的幾種情況,大家在看到第4節「他主人若給他妻子,妻子給他生了兒子或女兒,妻子和兒女要歸主人,他要獨自出去。」時可能會很不理解。因爲以現在的觀點看,主人給奴僕的妻子,以及妻子爲他生的兒女都應該屬奴僕才對。然而這裡的設定不僅給出當時情況的指導,同時喻表了恩典的歸屬。因爲如果只是涉及買賣關係,奴僕服侍到應有的年限,就可以獲得自由;然而「他主人若給他妻子」,主僕之間就有了恩典的關係,如果奴僕離開了賜恩典的主,從賜恩的主而來的恩典也要停止,因爲恩典並不在買賣的關係裡。人總是願意要恩典,卻不願意要賜恩典的主。但這一條典章卻表明,恩典是從賜恩典的主而來的,有了賜恩典的主,才能有恩典;不要賜恩典的主,就不可能有恩典。第5-6節「倘或奴僕明說:“我愛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兒女,不願意自由出去。”他的主人就要帶他到審判官(或譯:神;下同)那裡,又要帶他到門前,靠近門框,用錐子穿他的耳朵,他就永遠服事主人。」當奴僕經歷了恩典,也認識了賜恩的主與恩典的關係,選擇用自由去換取恩典時,這個選擇的根據是「愛」。因爲奴僕愛他的主人,也愛他的妻子兒女,所以「不願意自由出去」,甘心樂意地留在主人家中,維持與賜恩的主的關係,繼續在愛中享用恩典。穿耳的儀式象徵順服,釘入「門框」象徵放棄自由,永遠留在主人的家中。我們這些被基督的寶血所買贖的基督徒,也需要是因著愛「作了神的奴僕」,甘心樂意地永遠事奉神。第7-11節,講述了主人應該如何對待婢女。「婢女」原文也可以譯爲「妾」。婢女若被買來當作妾或者給自己的兒子,主人必須把她留作家裡的人,享用主人的豐富。如果婢女不是買來作妾的,就和男僕一樣,第七年就要任她自由出去。第8節中的「外邦人」原文也可譯爲「陌生人」,指不可把婢女賣給她不同意的人。我們經常把教會比作是基督的新婦,基督把教會用「重價買來」不是爲了作奴僕,而是爲了與祂聯合,完全地享用基督的所有。近期在中國“徐州鐵煉女”事件不斷發酵,讓我們知道人不認識神,人類的罪惡總能夠不斷突破底綫。第2-11節的典章超越了一切人類法律,解釋如何釋放希伯來奴僕,表明神的心意是要把人恢復到自由地享用神應許的地位上。神怎樣白白地釋放了祂的百姓,百姓也要白白釋放他們的奴僕。 第二部分第12-17節列舉了應受死罪的幾種情景。這裡13節的「乃是神交在他手中」就是意外殺人,屬誤殺,神給了一個解決的方法,「設下一個地方,他可以往那裡逃跑。」,當然誤殺並不是完全沒有處罰,只是罪不至死。第14節立即明確說「人若任意用詭計殺了他的鄰舍,就是逃到我的壇那裡,也當捉去把他治死。」顯明神的公義。第15,17節「打父母的,咒駡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這都是違反了十誡中的「當孝敬父母」,是故意藐視生命的源頭、頂撞神所設立的權柄。第16節「拐帶人口,或是把人賣了,或是留在他手下,必要把他治死。」,這裡要再次提及一下“徐州鐵煉女”事件,其中展現了現在社會大量拐帶人口的現象,再一次表明人不認識神,人就不斷重複各種罪行。第18-19節闡述了爭鬥致傷的解決辦法。其中19節中所說的「那打他的可算無罪」,不是說打人的沒有罪,而是不算做故意殺人罪,即打人的不會被判死罪。然而被打之人的損失,打人的還是要全部賠償。第20-21節闡述了主人如果打死奴婢的情況。如果奴婢立時死了,主人也要受刑,這裡很可能指死刑。在古巴比倫的漢謨拉比法典中第282條規定,如果奴隸對主人說:你不是我的主人,主人可以割去奴隸的耳朵。但在神的典章裡,任何人都不能憑自己去處死別人,「奴僕或婢女」也是神所造的,生命的權柄只在神的手中。如果奴婢「若過一兩天才死」,表明主人只是懲戒過重,並非故意殺人。奴隸死亡對主人來說是很大的金錢損失,相當於懲罰了。第22節確定了由於爭鬥導致孕婦受傷的處理方法。這裡的「墜胎」原文是「孩子出來」,可能指早産,也許孩子並沒死,或者孩子死了。如果導致孕婦早産,但是孕婦沒有受到其他傷害「那傷害她的,總要按婦人的丈夫所要的,照審判官所斷的,受罰」。然而如果有其他傷害,則要按照23-25節的司法公正原則處理,即「以命償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以烙還烙,以傷還傷,以打還打。」。這個司法公正的原則目的是使懲罰與所犯的罪行相稱,避免太嚴或太松,以達到嚇阻犯罪的作用,並非互相報復。新約時代的猶太教把司法公正的原則當作人際關係的原則,所以主耶穌親自解釋:在人際關係中的原則是「愛人如己」,所以主耶穌說「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即人與人相處要相互忍讓,然而在司法審判上則要秉持公正。第26-27節規定人如果給自己的奴婢帶來永久的傷害,就要給因著這傷害放奴婢得自由。在神的眼裡,奴僕也是照著神的形象被造的,所以主人不能隨意傷害他們。「放他去得以自由」,相當於對主人的懲罰和對僕婢的補償。孕婦和僕婢都是弱者,在人的眼中,孕婦是軟弱的,僕婢是沒有地位的,但神的典章卻首先關心弱者。神的心意一面是用公義的追討來保護人,一面是引導百姓學習用愛來眷顧人。 第三部分第28-32節確立的是牲畜傷人的賠償條例。如創世記1章28節所說,神創造人要人管理萬物。牲畜的主人有責任要管好自己的牲畜。由於自己的牲畜造成他人的死亡,牲畜的主人要承擔責任。第28-32節根據不同的情況對牲畜的主人做出不同的判決。首先無論是什麽情況都要「用石頭打死那牛」,因爲創世記9章5節說「流你們血害你們命的,無論是獸是人,我必討他的罪」,神看重人,過於看重人的財物。被石頭打死的牛,人「不可吃它的肉」,也許是因爲牛是用石頭打死的,血沒有放乾淨,更有可能是因爲這牛是犯罪的,不潔淨的。第28節「牛的主人可算無罪」和第19節中的「可算無罪」一樣,不是牛的主人的沒有罪,而是不算做故意殺人罪,即打人的不會被判死罪。由於牛主人也不知道自己的牛會觸死人,因此不算故意殺人,用石頭打死他的牛就算是懲罰了。而在第29節中又進一步闡明,如果牛主人知道自己的「牛素來是觸人的」,卻不予防範,那「牛主也必治死。」。第30節「若罰他贖命的價銀,他必照所罰的贖他的命。」神給牛主一條出路,若死者家屬願意收「贖命的價銀」,牛主也可「照所罰的贖他的命」。這典章背後的原則,是神對人的眷顧和憐憫。第32節「牛若觸了奴僕或是婢女,必將銀子三十舍客勒給他們的主人,也要用石頭把牛打死。」用我們現在的眼光看,好像神不看重奴僕或是婢女。但當時「銀子三十舍客勒」可能是一個奴僕或婢女的價格,約瑟以二十舍客勒銀子被賣,主耶穌以三十舍客勒銀子被賣(。僕婢是其主人的財産,所以牛主不但要用牛給僕婢償命,還要另外支付「銀子三十舍客勒」賠償主人的損失。12-32節的典章,表明神的心意是不喜悅死亡,所以每個人都要尊重生命,因爲這生命是神所賜的。 第四部分33-36節,確定了傷害牲畜的賠償條例。由於人的責任傷害到別人的牲畜的,要按照自己的責任進行賠償。33-34節的典章,顯明神的心意喜悅每個人都顧念別人。人不能因爲井在自己的地界上就不顧別人的牛驢,也不能因爲自己的牛就不顧別人的牛,原則都是「愛人如己」。 讓我們一起禱告,親愛的阿爸天父,感謝讚美你,感謝你讓我們透過經文的中的典章,感受到您的慈愛和公義,也讓我們明白您的心意要恢復人自由的享用神的應許,要我們活出「愛人如己」的生命,也感謝您賜下恩典,藉著耶穌基督救贖我們脫離罪的捆綁,也求您堅固我們的心,讓我們因著愛永遠的服侍神,活在您慈愛的恩典裡。以上的禱告奉耶穌基督得勝的名求,阿們!

出埃及記第二十一章:彰顯神慈愛與公義的典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