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傳第二十五章


2021 年 10 月 19 日 使徒行傳第二十五章:保羅兩次受審,主的旨意成就   弟兄姐妹平安,今天我們要一起來靈修使徒行傳第25章,主題是:保羅兩次受審,主的旨意成就。使徒行傳從第21章開始講述保羅如何不顧生命危險在耶路撒冷為主作見證,結果遭到猶太人捉拿,然而神卻奇妙地使用千夫長救他逃離猶太人的殺害,並在兵丁的護送下平安離開耶路撒冷,被關押在該撒利亞的監獄裡。該撒利亞是當時猶太省的首府,巡撫先是腓力斯,兩年之後非斯都接任。第25章記載了由新巡撫非斯都導演的一台戲,保羅兩次受審,一次在猶太人面前,一次是在希律王亞基帕二世面前。使徒保羅在本章中只說了三句話,不論是猶太人還是羅馬官官府都無法定他的罪,就像當耶穌受審時一樣。主的旨意最終成就,祂讓保羅在君王面前傳講福音,並成就了保羅嚮往羅馬的心願。讀完本章,我們就會知道,神才是真正的導演,不管地上掌權者是多麼地看似風光,仇敵有多麼的惡毒,神所要成就的,無人能攔阻。好的,現在我們就來看一下這章的內容。 本章的27節經文大致可以分為兩段。第一段:1-12節 非斯都和猶太人一審保羅。第二段:13-27 非斯都求助希律王,保羅二審開始。 使徒行傳 25:1 非斯都到了任,過了三天,就從凱撒利亞上耶路撒冷去。 25:2 祭司長和猶太人的首領向他控告保羅, 25:3 又央告他,求他的情,將保羅提到耶路撒冷來,他們要在路上埋伏殺害他。 從本章的頭三節可以看出非斯都這位羅馬巡撫十分努力要搞好跟猶太宗教領袖的關係,剛上任三天就前往耶路撒冷去拜訪他們。祭司長和猶太人的首領在過了兩年之後,依然想設法殺害保羅。接下來的4、5兩節,可以知道非斯都不是任由別人擺佈的人,至少他在表面上顯出他是秉公執法的羅馬官員。他顯然是知道猶太人的意圖,也害怕保羅若是被殺,可能引發對他不利的騷亂,於是他就請猶太人前往該撒利亞去告保羅。 第7節,保羅來了,那些從耶路撒冷下來的猶太人周圍站著,將許多重大的事控告他,都是不能證實的。這裡所說的重大的事是指違反宗教規條,破壞羅馬法律,擾亂社會安寧的事,因為只有這些才能使羅馬官府判保羅有罪。然而這都是不能證實的,就像保羅理直氣壯地回答一樣::“無論猶太人的律法、或是聖殿、或是凱撒,我都沒有干犯。” 這時,非斯都的原形就顯露出來了,聖經說他“要討猶太人的喜歡,就問保羅說:你願意上耶路撒冷去,在那裡聽我審斷這事嗎?” 一個人若是為個人的利益去討好別人,他就立刻陷在自相矛盾裡,無法持守公義原則,因為幾天前他還不讓猶太人在耶路撒冷告保羅。儘管他表現上給保羅選擇的自由,非斯都在神的眼中與他的前任腓力斯,甚至彼拉多無異,他的罪已經定了。弟兄姐妹,非斯都這個反面例子也是對我們行事為人很好的提醒,我們是要討好人還是討好神,是順服人還是順服神的權柄? 第10-11節 保羅說:“我站在凱撒的堂前,這就是我應當受審的地方。我向猶太人並沒有行過什麼不義的事,這也是你明明知道的。我若行了不義的事,犯了什麼該死的罪,就是死,我也不辭。他們所告我的事若都不實,就沒有人可以把我交給他們。我要上告於凱撒。這裡的背景是羅馬公民享有公平受審的權利,若認為在省級法庭得不到公正的審斷,任何人均可上訴到皇帝面前,受皇帝親審,只有現場被捉拿的殺人犯或盜匪,才不得上訴。保羅堅定的回答就是行使他的羅馬公民的合法權益。更重要的是保羅一直想前往羅馬宣教,主自己也曾親自向他說話:使徒行傳 23:11 當夜,主站在保羅旁邊,說:「放心吧!你怎樣在耶路撒冷為我作見證,也必怎樣在羅馬為我作見證。」的確,在使徒行傳的最後幾章,保羅在羅馬足足有兩年,向所有來訪的人傳講神國的道。 作為政客非都斯,儘管他已經決定將保羅送往羅馬受審,但仍然缺乏告他的理由,還是在兩難境地之中。剛好猶太人的分封王希律亞基帕二世和他的妹妹百基尼來訪。這是新官上任的正常程式,亞基帕王其實是希律王家族的後代,是殺害約翰的哥哥雅各和把彼得下在監裡的亞基帕王一世(徒12:1-25)的兒子。百尼基氏是亞基帕王的妹妹。非斯都便將猶太人告保羅的事告訴他們,希望亞基帕可以幫助他找到控告保羅的罪名。第22節「亞基帕對非斯都說:『我自己也願聽這人辯論。』非斯都說:『明天你可以聽。』」亞基帕王與他的叔祖希律安提帕(參加耶穌受審的那一位)一樣,很有興趣查明傳說中人物的究竟(路二十三8),想親自聽保羅的見證,這應驗主的預言:「他是我所揀選的器皿,要在外邦人和君王並以色列人面前宣揚我的名」(徒九15)。在保羅出場之前,亞基帕王「大張威勢」與巡撫並坐,在座的還有軍方人士及社會名流,這實際上說出囚犯保羅才是這個大場面裡的真正主角,應驗了主所預言的「又為我的名拉你們到君王諸侯面前,但這些事終必為你們的見證」(路二十一12-13)。 第24節「你們看這人」。彼拉多曾用這話說在主耶穌身上(約十九5),非斯都也同樣說在保羅身上。世人也這樣觀看著每個信徒:哥林多前書 4:9 我想神把我們使徒明明列在末後,好像定死罪的囚犯;因為我們成了一臺戲,給世人和天使觀看。神籍著外邦人和保羅自己在提醒我們,應當順服聖靈、謹慎言行,「身上帶著耶穌的印記」(加六17),「無論是生是死,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腓一20)。25節是非斯都第二次宣稱保羅並沒有違反羅馬法律。最後兩節,再次道出了非斯都的無奈,他必須求助於對猶太教與基督教信仰的分歧熟知的希律王。按羅馬的法律,凡是向凱撒上訴的案件,各省級官員不但要將涉案之人送去羅馬,並且也要附送一份關於該案的書面報告。 至此,保羅在希律王面前作見證的序幕已經完成,保羅前往羅馬的心願,主要讓他在外邦人和君王面前宣揚祂的名的旨意也即將被完成。儘管保羅身陷牢獄,身不由己,但一切都在神的手中,祂才是永遠的主角,而不是那些政客和宗教領袖們。阿們! 讓我們一起來禱告:主啊,謝謝你讓我們知道你永遠掌權。即使保羅身陷牢獄,屢遭兇惡,主你依然與他同在保守他,賜給他勇敢的心和當說的話。主,求祢讓一切在位執政掌權的,得著敬畏神的心,而不是討人的喜悅,為自己的利益。主求祢幫助我們像保羅一樣,活出一個能經得起被世人看的生命來,活出主的聖潔和榮美,不卑不亢,為主作見證。謝謝主,聽我們的禱告。奉耶穌基督的聖名。阿們! 弟兄姐妹,謝謝您的收聽,願神賜你美好的一天,不論你在哪裡,神的恩惠平安與你和你的家人同在。再見。

使徒行傳第二十五章:保羅兩次受審,主的旨意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