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11 月 09 日以弗所書第五章:效法神 各位聽眾平安。我們可以用一個簡單的問題開始今天的靈修節目。請問,做一個好人容易不容易? 我個人對這個問題的第一反應是,容易呀,大概齊看一看,身邊周圍似乎都是好人呀。 再想一下,對於這個問題的答案,似乎還要看“好人”這個詞到底是什麼標準。已經到了 21 世紀的現代社會,如果好人的定義是遵紀守法,不幹壞事。這件事應該是每個公民的基本要求。打開今天的經文以弗所書第五章,我們一起看看保羅對以弗所教會是什麼標準,第一節: 所以,你們該效法神,好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 這個“所以”,是緊接著昨天的經文“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裡饒恕了你們一樣。”(以弗所 4:32) 在普通的家庭中,父母是子女第一個模仿而學習的目標,經常看到子女待人處事的態度,跟他們的父母有很大相似之處。這也就是本章經文對我們的要求 — 要效法神。神是全知而且全能的,我們普通人怎樣效法他呢?從耶穌開始,首先是愛,第二節: 也要憑愛心行事,正如基督愛我們,為我們舍了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 神。 愛是其他一切的基礎,如果沒有愛,靠紙上的條條框框來約束,只會產生一本一本的律法書,越來越亂的社會。 這讓我想起一個膾炙人口的故事。耶穌之前兩百年,中國的秦朝以嚴酷的法律治國,但是法令越多,犯法的人越多。規定越複雜,漏洞越大。起義者劉邦攻克秦朝首都的時候,直接廢除了所有以前的律法,只剩三條:殺人償命,傷人者抵罪,盜竊者抵罪。這件事幫助他迅速獲得民心,成為了漢朝的開國皇帝,而且留下一句成語:約法三章。 然而,歷史總是按照基本規則運轉,不會停留在故事中。以上簡單的三條法律顯然不能持久,他的後代又慢慢走上老路,不斷增加新的條文,到了耶穌之後兩百年,他創建的漢朝滅亡的時候,漢朝法律總數有兩千多條,比原來更多。今天美國的稅法,據說已經達到七萬頁以上,不知道哪個官員或者律師能完全懂得所有條文。 所以,使徒保羅在這裡只是從愛出發給出了簡單的提醒(第五節): 因為你們確實地知道,無論是淫亂的,是污穢的,是有貪心的,在基督和神的國裡都是無份的。 我們效法神,就是要像神一樣,走在光明之中,第8到 11 節: 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 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義、誠實。 總要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 那暗昧無益的事,不要與人同行,倒要責備行這事的人。 同樣的,以弗所書或者任何經文沒有具體寫什麼是為主所喜悅的事,什麼是暗昧無益的事,既然相信神,就只需要跟從神的愛,神的光明,我們的言語行為就自然而然有神的特質,也就是像第 17 節做出的總結: 不要作糊塗人,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 。 本章後半段,把前面的行事原則用到了生活中最基本的關係,也就是丈夫和妻子的關係當中。第 21 節到 25 節讀起來非常震撼: 又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 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 今天的社會,追求女權,追求兩性平等。談妻子順服丈夫,顯然成為反對教會的主要證據之一。然而我們不可斷章取義,別忘了本章的主題是效法神,這個具體到愛和光明,行神所喜悅的事, 21 節又說了彼此順服。在夫妻關係中,如果一定要分前後次序,實際上是要求丈夫先愛妻子。我們不認識神之前,是耶穌先愛了我們,然後才有教會。第 25 節說丈夫愛妻子,當像基督愛教會一樣,所以,是丈夫應當首先無條件地愛自己的妻子。第 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