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3月 3 日 約伯記第二十章 : 惡人必有惡報
弟兄姐妹平安,今天我們要來讀約伯記第二十章,主題是:惡人必有惡報。這是約伯的第三位朋友瑣法的第二次講論。瑣法頭一次發言是在第十一章,他責備約伯自以為義,稱他為虛妄,並勸他除掉隱藏的罪。雖然他相當準確地表達了,神洞察一切,人無法向神隱瞞自己的罪,但瑣法對約伯的指控和建議,是基於先入為主的假設,並不適用於約伯當前的困境。所以,他的第一次講論遭到約伯猛烈的反駁。
在上一章中,約伯哀求道:“我朋友啊,可憐我!可憐我!因為神的手攻擊我。” 他也警告說:“你們就當懼怕刀劍,因為忿怒惹動刀劍的刑罰,使你們知道有報應。” 在本章中,被激怒和羞辱的瑣法以牙還牙,高談闊論惡人必有惡報,影射約伯是一個邪惡的偽君子,又一次讓約伯雪上加霜。
約伯記 20:1 拿瑪人瑣法回答說:2 我心中急躁,所以我的思念叫我回答。3 我已聽見那羞辱我,責備我的話;我的悟性叫我回答。
這頭三節把瑣法再次發話的動機清楚顯明:他覺得公開被責備和受羞辱,因此早已強忍怒火多時。現在他要照著他的“思念“ 和“悟性”,大發一番高論。
他的論題是什麼呢?“惡人暫時得勝,但終必滅亡”,也就是第五到第七節的重點:
約伯記 20:5 惡人誇勝是暫時的,不敬虔人的喜樂不過轉眼之間嗎?20:6 他的尊榮雖達到天上,頭雖頂到雲中,20:7 他終必滅亡,像自己的糞一樣;素來見他的人要說:他在哪裏呢?
瑣法關於惡人結局的觀點是正確的,正如詩篇第一篇的作者所說的“因為耶和華知道義人的道路,惡人的道路卻必滅亡。”。瑣法似乎是在強調一個事實:惡人在滅亡之前,是有誇勝、喜樂、尊榮的時候。我們也知道,惡人並不是是馬上有報應,他們甚至能當道,活得長久。但是神的公義審判最終會降臨,不一定發生在惡人的有生之年,而是可能延遲到最後的白色大寶座前、永生和永死的審判的時候。所以說,永恆使一切都成為公平,這正是神的公義所在!
在8~11節裡,瑣法按照他的“惡人在今生就會遭報應”的邏輯,一層層地發揮。首先他認定惡人的結局淒慘:年青力壯時喪命,死後無人紀念,兒女淪為乞丐,去賠還父親所得的不義之財。瑣法在這裡描述惡人的話,與約伯說自己的話幾乎一樣(見第七章),暗示約伯就是他自己所說的那個惡人。
弟兄姐妹,撇開瑣法對約伯的別有用心不說,這裡還是有兩點值得我們的警醒:第一,當一個人不顧一切去謀取不義之財和非分的地位和尊榮時,很可能會付上生命的代價而中年夭折。耶穌在地上也曾經警告說:馬太福音 16:26 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甚麼益處呢?人還能拿甚麼換生命呢?第二,惡人的惡行會殃及後代,使他們也受苦夭折。
第12~19節,瑣法繼續以各樣的比喻來描述惡人的興衰。他生前雖有興旺之時,但他的罪中之樂最終也要化為痛苦;他勞碌的成果將要歸予別人,而他永不能享受真正的喜樂。惡人所愛戀的罪惡,包括口中的惡毒,侵吞的財寶,對窮人的欺壓,強奪的房屋,將來都要償還。 (約伯記 20:17-18) 流奶與蜜之河,他不得再見。他勞碌得來的要賠還,不得享用;不能照所得的財貨歡樂。這是何等悲哀的結局!
最後一段20-29節,我們看到瑣法更直接地影射約伯現在所遭受的,正是神對他的報應。他認定約伯正在犯罪並遭刑罰之中。瑣法在這裡提到:惡人吃飯的時候神的忿怒降下,神的箭要射透他,他的財寶、家產、貨物都歸於無有。這些不正是在約伯記的頭三章裡所描述的嗎?可見瑣法論述眾所周知的惡人有惡報的道理,其實還是為了反擊約伯的辯解,定罪約伯就是一個邪惡的人。雖然他有行善的時候,但如今神的忿怒臨到了。
另外我們注意到,瑣法不再提悔改向善就會重新蒙恩(十一13-20)。也許他認為約伯只是一個注重財富的人,所以認為最好的懲罰是使「他的貨物都要消滅」(28節)。他沒有體會到約伯現在最渴望的,是神向他說話,告訴他受苦的原因,而不是惡人有惡報的高論。
第二十九節:「這是惡人從神所得的分,是神為他所定的產業。」
瑣法急不可耐地作出了結論,認定約伯一點也不冤枉,並且用兩次強調「神」來加強自己的立場,仿佛他就是神的代言人。這句話雖然說得沒錯,卻不適用於約伯, 而且讓約伯更加痛苦。
瑣法的第二次發言與第一次一樣無禮,他的話裡絲毫沒有同情和憐憫,但神卻第二次使用這個工具,藉著他的妄加指責,引導約伯進一步思想「強盜的帳棚興旺,惹神的人穩固」(十二6)的現象,重新思考神的公義和主權,並引發了他在下一章關於惡人亨通的辯論。敬請關注明天的每日靈修。
讓我們一起來禱告:
阿爸天父,謝謝你藉著瑣法讓我們看見論斷人的可怕。人的話語可以是完全正確,為神代言,卻毫無憐憫,唯有定罪,甚至咒詛。求主幫助我們,知道如何去安慰人,而不是去定罪人。也幫助我警醒,遠離罪惡,好讓我們和我們的子孫後代都能蒙你的祝福。謝謝主聽我們的禱告。奉耶穌基督的聖名。阿們!
弟兄姐妹,謝謝您的收聽,願神賜你美好的一天,不論你在哪裡,神的恩惠平安與你和你的家人同在。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