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12 月 26日約翰壹書第三章:我們應當彼此相愛
弟兄姐妹們平安!歡迎你收聽每日靈修Podcast。 今天我們來讀約翰壹書第三章,主題是:我們應當彼此相愛。
約翰,這位耶穌所愛的門徒,在年輕的時候是性情暴躁的“雷子”。 耶穌的生命改變了他,在約翰年老的時候,他被稱為“愛的使徒”。 約翰壹書正是這樣一位使徒發自肺腑的箴言,教導耶穌的教會明白神就是愛,我們也應當彼此相愛。 在第三章,約翰指明信徒的身份,乃是神的兒女,得以住在基督裡,因此就不再活在罪中;接著,約翰提醒信徒耶穌離世之前賜給門徒的新命令:「你們要彼此相愛,像我愛你們一樣。 “(約翰福音15:12)唯有遵行耶穌的這條命令,我們的心才能在神面前坦然無懼。
本章的經文分為四個段落。
第一段,1-3節,神兒女對未來有指望。
約翰壹書3:1-3 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 我們也真是他的兒女。 世人所以不認識我們,是因未曾認識他。 2親愛的弟兄阿,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 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 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 3凡向他有這指望的,就潔凈自己,像他潔凈一樣。
在耶穌基督裡,因著耶穌基督的救贖,我們得著“神兒女”的地位,不僅如此,因著天父的慈愛,他讓我們得著神的性情。 約翰在第一節中發出感慨,這慈愛是“何等大”的愛,世上沒有一個國能容納如此大的愛。 信徒當明白,我們得著這美好的身份 – 神的兒女,是真真切切,毋庸置疑的。
因著神的愛,信徒得以與這個世界上的人有分別。 這“不同”讓世人驚奇,不能理解,這是因為世人不認識神,不接受耶穌基督,拒絕了神的愛。
第二節,約翰引導信徒的目光看向將來。 基督徒與人不同之處,不僅僅在於我們裡面有神的愛,還在於我們對未來充滿盼望。 雖然我們不知道將來會如何,但是約翰提醒信徒三件關於未來的事:第一,主的顯現,這是耶穌基督所應許的,他必再來;第二,我們必要像他。 這個“像”不僅僅是信徒裡面有基督的性情,而且在外面有像基督的榮耀的身體;第三,信徒必要見到耶穌基督的真體。 因著這個指望,約翰勸勉信徒,在現今的世界,要潔凈自己,就是在生命上遠離一切的罪惡,像耶穌基督的潔凈一樣。
一個人的身份決定了他外在的行為。 “神的兒女”是個何等尊貴榮耀的身份。 很多的時候,我們都忘記了這一點,以至於我們所行出來的與我們尊貴的身份不相稱。 而約翰的提醒,讓我們不僅著眼在現在,還看向未來。 因為知道主必顯現,每一個基督徒都需要在神的面前交帳。 若是我們滿身污穢,有何顏面見主呢!
第二段,4-10節,神的兒女不再犯罪。
本段的論述中,約翰講到罪和信徒、基督的關係,勸勉信徒不要犯罪。
首先,我們看到人為何犯罪:
- 違背律法:第4節:“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
- 被人引誘。 第7節:「小子們哪,不要被人引誘。 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 ”
- 魔鬼的作為。 第8節:「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 ”
其次,我們看到,耶穌基督道成肉身已經除去我們裡面的罪。
第5節,“你們知道主曾顯現,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他並沒有罪。 “耶穌基督是無罪的神的羔羊,正因為他是完全沒有罪的,他在十字架上受死擔當我們的罪才算是有效,耶穌基督成為我們的贖罪祭,我們才被神稱為義。
有了「義」的地位並不表示信徒在道德上就自動完全不可能犯罪了。 在我們每一日的生活中,還是會偶爾違背神的意思,還是會被人引誘,還是會中了魔鬼的圈套,怎樣才能不犯罪呢?約翰給出兩條讓我們能夠不犯罪的方法。
- 住在基督裡。 第6節,“凡住在他裡面的,就不犯罪。 “耶穌也曾如此教導我們,他說”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裡面的,我也常在他裡面,這人就多結果子。 “(約翰福音15:5)信徒如何每天住在基督裡呢?就是每一天的靈修、禱告和讀聖經,與主親近,與主連結,”常常喜樂,不住禱告,凡事謝恩“的敬虔操練,讓我們得以體會”住在基督裡“的實際。
- 從神生的就不犯罪。 第9節,“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 “這一節中第一個”不犯罪“指”不持續犯罪“。 “神的道”原文是“神的種子”,也就是神的性情。 若我們的生命中有神的聖潔、公義、慈愛、憐憫,我們自然就不會犯罪。 因為罪與神的性情是不相容的,就像光照進來,黑暗無處遁形一樣。
約壹3:10 從此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 凡不行義的就不屬神,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
本節承接上面的推論,約翰指出一個人的行為,是否犯罪,顯出是不是真的神的兒女。 人若不是神的兒女,就是魔鬼的兒女。 沒有中間地帶。 而如何判斷一個人是否是神的兒女呢?有兩個試驗:第一,是否行義;第二,是否愛弟兄。 在約翰的眼中,不愛弟兄的人就不是神的兒女。
第三段,11-18節,我們應當彼此相愛。
第11節約翰重申耶穌在上十字架之前賜給門徒的新命令:你們應當彼此相愛。 他想到該隱的例子。 該隱是亞當和夏娃的第一個孩子,他因為嫉妒殺了他的兄弟亞伯。 約翰對比該隱和基督,該隱是屬魔鬼的,是世界的代表,恨弟兄,恨惡義。
然而,信主的基督徒脫離了該隱的生命,就當活出“愛弟兄”的見證。 約翰提醒信徒兩件愛弟兄的實際:
- 捨棄自己的權益。 第16節,“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 “倪柝聲解釋本節為”對所有的弟兄姐妹,存丟掉自己來服事他們、成全他們的心“。 在實際的生活中,我們可能需要捨棄的是自己的意見、自己的面子、自己的權利、自己的利益。 就像保羅所說, “就好像我凡事都叫眾人喜歡,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叫他們得救。 “(林前10:33)
- 在行為和誠實上行出來。 約壹3:17-18 “凡有世上財物的,看見弟兄窮乏,卻塞住憐恤的心,愛神的心怎能存在他裡面呢?18小子們哪,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 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 “第17節是如何在行為上行出愛心的實例。 約翰指出一個場景,就是有錢的弟兄看見貧窮的弟兄缺乏的時候,沒有憐憫之心,不伸出援助的手,是沒有愛心的表現。 因此,他呼籲,「彼此相愛」不能夠只是在「言語和舌頭上」,而總是要在「行為和誠實上」。 “誠實”指“真理”。 約翰強調的愛心,不僅僅是在行動上表現出來,而且是在“真理”的範疇裡,合乎耶穌基督的真理。
第四段,19-24節,彼此相愛叫我們坦然無懼。
約一3:19 從此就知道我們是屬真理的,並且我們的心在神面前可以安穩。
接續上面的一節,約翰指出,若我們能夠在行為和真理上切實地愛弟兄,就可以推論出我們是屬神的,是有了神的性情在我們的裡面,我們的心中就會有神的平安穩妥。
第20-21節約翰比較我們的“良心”和神的聖靈。 良心是神在造人的時候放在每一個人裡面的良知,不信主的人裡面也有良心。 當我們裡面沒有聖靈的時候,良心會提醒我們何為善、何為惡,行惡的人會有裡面“良心的責備”。 約翰在這裡說,“神比我們的心大”,是說神責備人比良心更寬大,因為神的愛大過我們的愛。 神知曉一切,他寬容忍耐等候人的悔改。 因此,若我們的良心不責備我們,在神的面前就可以坦然無懼了。
而這個結果就是神垂聽我們的禱告,應允我們所求的。 因為這正是表明了我們在遵守神「彼此相愛」的命令。
第23節,約翰再一次重申神的命令,就是第一,“信他兒子耶穌基督的名”;第二,“照他所賜給我們的命令彼此相愛”。
約壹3:24 遵守神命令的,就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他裡面。 我們所以知道神住在我們裡面,是因他所賜給我們的聖靈。
最後,約翰指出信徒遵守神“彼此相愛”的命令,不是靠著自己的努力,而是靠著住在我們裡面的聖靈。 神的愛是件奇妙的禮物。 藉著聖靈,神將基督的愛顯明在我們的心裡,我們得著了基督的愛,才能彼此相愛,主的愛是如此地多,如此豐富,我們的生命就自然地活出基督的愛。 這就是愛弟兄的秘訣。
讓我們一起禱告。
親愛的主,感謝你藉著約翰豐富的闡述,叫我們知道我們是何等蒙福。 你叫我們成為你的兒女,除去我們的罪,叫我們裡面滿了基督的愛;感謝主的愛,求聖靈每一天幫助我們活出基督的愛,在行為和誠實上真實地有愛弟兄的實際。 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 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