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9 月 20 日 馬可福音第十二章:房角的頭塊石頭
弟兄姊妹平安, 我們今天要來看馬可福音的第12章 – 主題是「房角的頭塊石頭」。
本章的開始是延續前一章中耶穌在聖殿中與祭司長, 文士和長老的對話, 這時已經是耶穌在釘十字架前的最後一段時間了, 主耶穌藉著與宗教領袖們的辯論講述了幾個很重要的教訓。 在本章中猶太人所有權貴階級的人幾乎在這一章都出現了,有祭司長, 文士, 長老, 法利賽人, 希律黨和撒都該人, 他們的目的就是為了要試探耶穌好抓到耶穌的把柄, 要將祂除掉。本章也是耶穌最後一次在跟這些宗教領袖的一連串問答,最終以耶穌全勝而告終,之後主耶穌不再與宗教領袖辯論,而是直接教導群眾。
第12章可以分為7個段落, 除了最後一段, 其他的6段都是跟這些人有關,
1) 以兇惡園戶的比喻指責猶太教領袖(1~12節)
2) 智慧的答覆法利賽人和希律黨人有關納稅的問題(13~17)
3) 駁斥撒都該人有關復活之事的錯誤觀念(18~27節)
4) 回答文士有關最大誡命的問話, 愛神和愛人(28~34節)
5) 大衛的子孫乃大衛之主(35~37節)
6) 錯誤的宗教行為(38~40節)
7) 向門徒稱讚寡婦兩個小錢的捐獻(41~44節)
我們來看幾段經文,
【可12:10】「經上寫著說:匠人所棄的石頭,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
在這節經文的「匠人」是指祭司長、文士、法利賽人、長老等;「石頭」是指主耶穌。主耶穌被猶太教的領袖棄絕,且被釘在十字架上,神卻叫祂復活,完成了救贖計畫, 將耶穌做成了「房角的頭塊石頭」(詩118:22-23;徒4:11),就是用以建造教會最基本、最重要、並且連絡全體的房角石。
彼前 2:4-6「 主乃活石,固然是被人所棄的,卻是被神所揀選、所寶貴的。 你們來到主面前,也就像活石,被建造成為靈宮,做聖潔的祭司,藉著耶穌基督奉獻神所悅納的靈祭。 因為經上說:「看哪,我把所揀選、所寶貴的房角石安放在錫安,信靠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 那從前被猶太人棄絕的, 如今因著神奇妙偉大的救贖計畫, 我們反而因著耶穌的復活, 賜下了聖靈, 全房靠祂聯絡得合式, 漸漸成為主的聖殿。 哈利路亞! 我們也靠祂同被建造,成為神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
身處在資訊爆發時代的我們可以很容易地從網上接收到許多的訊息, 但任何屬靈偉人和屬靈的道理,都不能取代耶穌基督作為建造教會的中心地位。教會的建造必須根據基督也就是「房角的頭塊石頭」;凡在基督之外的建造,最終必然會導致分崩離析。
這段經文的最後在第12節說到「他們看出這比喻是指著他們說的,就想要捉拿祂」, 猶太教領袖明知主的話是指著他們說的,卻絲毫沒有一點悔改的意思,反而想要殺祂。這些人都是熟讀摩西經卷的, 但他們心靈的眼睛被世界上的東西給蒙蔽了, 看不見他們世世代代一直在等待的彌賽亞就在他們眼前。可見在頭腦知識上明白主的話是一回事,從心靈裡看見主話中的亮光又是另一回事。所以我們每一次在讀主的話語時,都要存著一個正確的態度,請聖靈來幫助我們開啟心中的眼睛, 這樣才能從主的話語中得到真亮光, 真知識。
耶穌回答了那些心懷惡意的宗教領袖們的問題後, 有一個文士來請教耶穌「誡命中那是第一要緊的呢?」 , 按照猶太拉比們的講法:摩西傳給他們的誡命共有六百一十三條,其中二百四十八條是積極的誡命,「你當……」;三百六十五條是消極的誡命,「你不可……」。對於猶太人而言,律法上的誡命,每一條都很重要,只要在一條上跌倒,就是犯了全部的律法;但從另一方面來說,若是能掌握某些條誡命的精髓,推而及之,也就可以掌握住全部的誡命,所以才會有這麼一個「最大」的說法。在這裡這個文士問的問題它的原意,不是在問主耶穌在六百一十三條誡命中那一條最大,而是問他如何遵守這麼多律法規條的原則。
【可12:29】「耶穌回答說:『第一要緊的就是說:“以色列啊,你要聽!主我們神是獨一的主。」
【可12:30】「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
【可12:31】「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
第29-30節引自申命記六章4-5節。我們來看一下這段經文申命記6:4-9「4 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 5 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 6 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 7 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 8 也要繫在手上為記號,戴在額上為經文。 9 又要寫在你房屋的門框上,並你的城門上。」 這段申命記6:4-9的經文被稱為「示馬」(Shema,即希伯來文「聽啊」),虔誠的猶太人每日早晚兩次都會用「示馬」來禱告。這種人對神的愛, 依照舊約「示馬」的吩咐必須以服從神來表達出來, 並且要在家裡一代一代的傳遞下去。在這裡我們看到愛神與遵守祂的誡命,事奉祂,行祂的道並敬畏祂這都是相關的。除了這些之外,耶穌在這裡還賦予了它更深一層的意義: 人是神所愛的,所以他整個的生命、整個的存在都是屬神的,一個人當用他全人全心全力來報答神主動先發的愛。換句話說即使有人遵守了這一切的誡命,但若不是出於「愛神」的緣故,在神面前便毫無價值。
在29-31節這段經文中雖然在字句上我們看到耶穌說:「第一要緊的……其次……」這樣的字眼,事實上,「愛神」與「愛人」是不能分開的,「第一要緊的……:」(29節),並不是說:愛神比愛人重要;「其次……」(31節),也不是說愛人就比較不重要。愛人是根據于愛神,愛神則必須借著愛人來實踐表明出來。因此,我們不能說:「我愛神」,而只強調祈禱、靈修和參加聚會:愛神愛得幾乎發狂,卻忽略了其他生活的職責。果真如此, 做這樣事的人豈不正如「好撒瑪利亞人」故事中說的那般的祭司和利未人嗎? 當他們路過時看見了一個被強盜打劫,受了重傷,躺在路邊的猶太同胞, 但卻對他不聞也不問, 最後是一位被猶太人鄙視的好撒瑪利亞人救了這人。 因此「人若說我愛神,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話的;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愛神的,也當愛弟兄,這是我們從神所受的命令」 (約壹4:20-21)。從另一方面來說,我們也不能說愛人比較重要而疏忽了基督徒應當要聚會敬拜神的責任,甚至苛刻地批評參加聚會的弟兄只做表面工夫而已,這不但是藐視神,而且也並非真正地愛他的弟兄。總而言之, 人要先愛神,愛神的人才能愛人如己。掌握了愛神愛人的原則,遵守聖經上神的話才不會落入到教條主義的儀文規範之下。
【可12:41】「耶穌對銀庫坐著,看眾人怎樣投錢入庫。有好些財主往裡投了若干的錢。」
主耶穌時代聖殿的最外圍是外邦人院(外邦人僅容許到此為止),從那裡經過石級可進到婦女院(猶太婦女僅容許到此為止),再進一層就是內院(僅容許猶太男人進去)。在婦女院的柱廊安放著十三個奉獻箱,專供前來敬拜神的人投入奉獻之用。投錢口形狀似喇叭,錢幣滾入箱內時會發出響聲。當時一般人投錢入箱時,都是公開地投,別人可以看見捐款的金額。
在這一章經文的最後記載著當耶穌以屬天的智慧回答完這些法利賽人, 祭司長和文士各樣的問題後又對群眾教導了一番, 最後祂坐在婦女院的奉獻箱那裏「看眾人怎樣投錢入庫」(41節),祂不是在那裡數錢,而是在觀察人奉獻時的存心。
【可12:43-44】「耶穌叫門徒來,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窮寡婦投入庫裡的,比眾人所投的更多。因為,他們都是自己有餘,拿出來投在裡頭;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
人所看的是有多少錢「投在裡頭」(44節),主所看的卻是人還剩多少。因為神要得著的是人,而不是人所有的。人即使把所有的都給神,卻單單留下人自己,神對這個人還是一無所得。這位寡婦可以為自己留下一個小錢,但她卻沒有這麼做,而是「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44節),因為她把自己完全交託給神,相信神會負責供應她的生活。這是完全順服的信心,神所要得著的就是這樣單純向著祂的人。
最後在這裡對今天的第12章經文做個總結, 在葡萄園的比喻中我們看到了必須尊敬神的兒子才能有分於神國; 雖然猶太人不接受主耶穌甚至要殺害祂, 但匠人所棄的石頭,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這都是神自己做成的, 信徒們也因這房角石就能被聯絡得合式並被建造成為靈宮。接著在後面的經文揭示了一連串信徒生活中會遇到的問題
- 在納稅的問題上不是「該納不該納」,乃是要有所分別。該撒的物歸給該撒,神的物歸給神。 (13-17節)
- 在信仰的問題上若是像撒都該人只憑著人的頭腦,最終既不能明白聖經,也不曉得神的大能。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 ─ 我們認識神,不能憑著道理或是聖經上的文字,乃要憑著聖靈帶來的生命。(18-27節)
- 在解經的問題上我們要明白聖經上的重點,乃在於如何愛神,和如何愛人而不是要死死得遵守條文律例。並且在解經時不能單單按著字句,而是要尋求聖靈的開啟和順從聖靈的帶領才能走在成聖的道路上。(28-37節)
- 在錢財和虛榮的問題上我們要特別的小心, 因為錢財和虛榮是許多信徒最難勝過的試探。我們勝過錢財和虛榮的秘訣就是要對神有信心、愛心和盼望, 知道祂是擁有一切的神, 我們只要像那位奉獻所有的兩個小錢的寡婦全然信靠神, 祂必會保守我們。(38-44節)
最後我們一起來禱告:
親愛的天父, 謝謝你在今天的經文中讓我們看見耶穌基督是那房角的頭塊石頭, 我們可以靠著祂來聯絡得合式被建造成靈宮。 當我們在讀經時求聖靈來幫助我們讓我們明白聖經的精義並賜下力量讓我們可以遵守。也求聖靈在我們裡面常常提醒我們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的來愛神和愛人如己。謝謝你, 愛我們的天父! 我們如此禱告是奉耶穌基督得勝的名字, 阿們!
願神祝福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