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7 月 19 日詩篇第一百零九章:求主伸冤
弟兄姊妹平安, 我們今天要來看詩篇的第109篇 – 主題是「 求主伸冤 」
詩篇為人所喜愛的一個原因是:其中的用詞包羅萬象,涵蓋人類所有的情感表達,甚至是極端的感情。人的這些情緒當中,有悲傷失意和喜悅快樂這些都不會讓人生出罪來, 但有些情緒卻是會使人產生犯罪的思想或行動, 像是苦毒憤怒和怨恨, 今天我們要來看看詩人是怎樣處理這些負面的情緒。
本篇詩篇可分為三個部分,
一、向神抱怨, 伸訴自己的苦況(1~5節)
二、願惡人得報應(6~20節)
三、向神求恩(21~31節)
第一部分是從1~5節是詩人向神伸訴自己的苦況。
詩人在一開始就求神「不要閉口不言」(1節)。當他面對著周遭惡劣的環境和從惡人來的無止盡的逼迫,心中何等的盼望著上帝為他發出公正的話語。在2~3節中我們看到大衛的敵人散佈毫無根據的謠言和謊話來攻擊他。 對詩人來說,最痛苦的一件事就是「他們與我為敵以報我愛」(4節)。
在撒母耳記上二十四章那裏記載著大衛以善報惡,仇敵卻「以惡報善,以恨報愛」(5節);但在第四節我們看到大衛並沒有報復這些人,反而是「專心祈禱」,本詩就是他向神的傾訴,也是他在面對這一切的攻擊時對神的全然交託。
第二部分是從6~20節是在說詩人向神祈求願惡人得著報應。
在這一段的經文中詩人用非常厲害的話咒詛他的對頭們, 求神來報復這些惡人。詩篇109篇是屬於詩篇中咒詛詩的類別, 這一類的詩篇的內容則是用口頭表達或發洩憤怒, 讓負面的情緒藉著對神的禱告抒發出來, 並求神來伸張正義。這類的詩篇引導我們用話語向神表達憤怒,而不是用言語或行為對別人發洩我們心中的憤怒。 在這裡我們可以看見, 雖然詩人強烈地表達了對惡人惡事的痛恨,並且呼求上帝為他伸冤,但他自己並沒有採取報復的手段,只將此事交託給上帝。
相信很多人面對詩篇中「咒詛」的部分,會感覺相當的不自在, 不可否認我們會對人有負面的念頭, 不論這些念頭是否是會產生犯罪的行為, 那我們要如何來處理這些負面的情緒呢? 神透過咒詛詩,要我們「生氣而不犯罪」(詩4:4), 祂要我們 「不要自己申冤…聽憑主怒」(羅12:19)。 咒詛詩可以幫助我們控制我們裡面的憤怒,並幫助我們向神來表達我們憤怒的情緒。
當我們在看咒詛詩中的詞語時,要看整段的文字,不可單看咒詛的部份。在詩篇109篇中的禱詞,乃是在求神伸張公義的審判,而在求神施行審判時,詩人不免在其中用「強烈」的字眼表達他的心情,不過當詩人發出這些咒詛禱詞時,他的目的是要使人曉得神是審判的神和祂在全地掌有的王權, 而那些作惡的人終究會面對全能神的審判 。就如同在申命記中神藉著摩西對他的百姓說「伸冤報應在我」(申 32:35), 又在羅馬書中教導我們「不要自己申冤…聽憑主怒」(羅12:19) 。
有關咒詛詩的迷思就是這不是與耶穌要我們愛仇敵的教導有衝突嗎? 其實我們常常誤以為「愛」就是「對某人有一種特別的感覺」。然而耶穌在路加福音10:25-37節那裏教導了我們甚麼是真鄰舍, 不是那個祭司和利未人而是那個有憐憫的好撒馬利亞人。愛並不是你對某一個人的感覺,而是看你為那人做了什麼來表示你的愛, 就好像是主耶穌愛我們到一個程度願意為我們這些罪人釘在十架上犧牲他的生命。 聖經告訴我們要實行愛,而不是感覺愛。與此相關的是,當我們感覺憤怒時,咒詛詩可以幫助我們不做出傷害他人的憤怒行為。無論我們的憤怒有多強烈,我們應該誠實地來向神表達。大衛在詩裡所表達出來的痛恨,只是他情感真誠的流露,並不代表詩人所要採取的行動。這個分野相當重要,情感的宣洩和實際的行動是兩回事。情感的抒發,當用語言或文字來表達時,即使聽來有多可怕,仍是可以接受的。比較令人擔心的反而是那些不說出來、卻不斷累積的憤懣。我們有時候,會在媒體上看到有一些報復和殘忍的行為出現,就是因為有許多的這樣負面的情感不得宣洩的緣故。因此,像這樣的詩篇與其說是在咒詛惡人倒還不如說是在幫助我們不「被惡所勝」,幫助我們消弭憤怒,以致於我們可以「以善勝惡」(羅12:21)。上帝祂樂意我們把內心裡面的痛苦,向祂來傾吐,這樣對於這些受傷的人的心靈,是可以得著安慰跟醫治的;這樣向神的傾吐也避免了人真正採取實際的報復行動,也避免了無心的咒詛真正的應驗。
第三部分是從21~31節是詩人向神求恩惠。
我們來看21節「主耶和華啊,求祢為祢的名恩待我;因祢的慈愛美好,求祢搭救我!」, 第21節在原文的開頭是「但你,……」在中文譯本沒有翻出來。 這是本詩的一個轉折點,因著思想神的「名」和「慈愛」,詩人的情緒完全改變過來了。在21節的「慈愛」可譯為「不變的愛」, 大衛之所以能放膽求神施恩拯救,不是因為人有配得的功勞或品行,而是因為神有信實守約的慈愛。
「我如日影漸漸偏斜而去;我如蝗蟲被抖出來」(23節),詩人在祈禱中細訴所受的痛苦,求神拯救。他的生命日薄崦嵫,如影子迅即消逝;像蝗蟲一樣可憎,被人抖掉。「搖頭」(25節)不是憐憫嘆息而是表示鄙視, 他們認為詩人如此悲慘乃因受神懲罰。 「使他們知道這是祢的手」(27節),表明這難處並非人力能夠解決, 但這卻能見證基督的能力, 就好像在林後12:9 那裏說的「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
雖然仇敵「咒詛」(28節「咒罵」原文),但神卻反其道而行,把「咒詛」變為「賜福」(28節)。「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羅八31),因此,我們應當「任憑他們咒罵」(28節),因為「他們幾時起來就必蒙羞」(28節)。
30-31節是詩人向神歌頌讚美,因他深信神必會為他伸冤。我們來看31節「因為祂必站在窮乏人的右邊,要救他脫離審判他靈魂的人。」, 詩人用這一節跟第6節的「派一個對頭站在他右邊」做個對比, 把對頭的角色,就是站在被害者右邊的那位,換成了神,祂站在窮乏人的右邊,這樣的意義是截然不同的。神「站在窮乏人的右邊」(31節),但卻不是控告他、作他的「對頭」(6節),而是保護那些只能仰望神拯救的「窮乏人」。 「脫離審判他靈魂的人」(31節),原文是「脫離定他死罪的人」的意思。在詩篇16:8也講到相同的事「將耶和華常擺在我面前,因祂在我右邊,我便不至搖動。」, 神的兒女要知道勝過撒但的方法,就是常將主放在我們的面前,也就是仰望神,以神為我們所喜樂的,這樣就可以敵擋魔鬼,勝過試探,不會陷於罪中。
在今天的經文中我們看到上帝肯定人憤怒的情緒,當我們被仇敵苦待的時候,必然會有這樣的情緒發生。上帝祂樂意我們把內心裡的痛苦,向祂來傾吐,那些受傷的人的心靈,藉著這樣的傾訴就可以得著安慰跟醫治;同時它也避免了人真正採取實際的報復行動。求主讓我們看到,天父祂知道我們內心的痛苦,祂也願意我們在祂的裡面,可以得著對祂的真心依靠。讓我們來依靠祂,求上帝自己來為我們伸冤,為我們來成全祂的救恩。哈利路亞!
最後我們一起來做個禱告:
阿爸, 謝謝你在今天的經文中提醒我們, 要我們誠實的面對我們心中的憤怒和不滿, 要把這些負面的情緒來向你傾訴, 好叫我們「生氣而不犯罪」, 讓我們「不要自己申冤…聽憑主怒」因為你是那位「申冤在我,我必報應」的神。 阿爸, 也求你來幫助我們讓我們來學習在羅馬書說的「逼迫你們的,要給他們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詛」,對那些仇敵要「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求聖靈來充滿我們好使我們去行出這樣的「以善勝惡」的行為! 謝謝你, 阿爸! 我們如此禱告是奉耶穌基督寶貴的名字, 阿們!
願神祝福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