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歌一章2節的下半節,「因你的愛情比酒更美。」
在聖經裡面,提到三種順服的動力。
第一,是「以懼怕為順服的動力」。這樣產生出來的順服,是因懼怕被羞辱,或因懼怕不好的後果而產生出來的順服。這合乎聖經,但是不足以激勵我們去長年累月不斷地抗拒罪中之樂,因為享受罪即時之樂的誘惑,通常會強過對懲罰的懼怕,這懼怕罪所帶來的結果,無法勝過我們心裏犯罪的傾向,反而會使我們暗中犯罪,用更高明的手法犯罪。所以這不是最有效使人順服的方法。
第二,是「以信心為順服的動力」或是「以責任感為順服的動力」也就是雖然沒有神同在的感覺,或是馬上看到果效,但是基於責任的關係,或是,出於對於神話語的信心,所以仍然順服。這是神話語的要求,不論我們覺得我們想不想這麼做,若是我們知道是對的,是討神喜悅的,我們都必須順服。
第三,是「以愛為基礎的順服」是經歷耶穌的情感,而湧流出來的順服,在我們認識祂對我們的炙熱情感之後,我們也能感受到自己用炙熱的情感來向祂回應,這是最剛強的一種順服,因為這結果是最深刻、最堅強的順服,一個思愛成病的人,會為了愛來接受和堅持一切。經歷 神的愛,會比懼怕後果更有效激勵我們去抗拒罪,為什麼? 我們犯罪,因為我們喜悅它所帶來的歡樂;我們犯罪,因為我們的心對神飢渴不滿足,所以聖潔之前,我們必須先要滿足於 神。
想像一個無家可歸的男孩,被賦予一張票,能在海邊渡假、住在豪華旅館、吃上等的食物、睡在乾淨的床。假設這個飢餓的小男孩把這張票,存放在他的小紙盒中,藏在他擋雨禦寒的棲身處,他繼續吃從垃圾堆裏揀出來的腐敗肉,而不去享受那間旅館。耶穌的愛情就像那個豪華旅館一樣,若是你真的享受過祂的愛情,那那吃垃圾的生活就會對你沒有吸引力。
魯益師 (C.S. Lewis) 說:「我們是三心二意的生物,當無限的喜樂提供給了我們,我們卻仍去玩弄酒、性、和野心。我們就好像一個無知的孩子,想在貧民窟裏做泥派,因為我們無法想像,海邊渡假所賦予的意義。」
那就是我們被罪試探時,所面對的選擇,那看起來好像會滿足我們的,其實不過是腐敗的肉。
神的喜樂是擺在我們面前的宴席、一桌的屬靈佳肴,能把我們從追求罪的虛空中釋放出來。使心脫離罪轄制的方法,就是享受 神。經歷耶穌是上好的喜樂,使我們能超越罪帶給我們的一切。
願神祝福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