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14 雅歌1章5節(四)不同光照的程度


雅歌1章5節(四)不同光照的程度

「雅歌1章5節」耶路撒冷的眾女子啊,我雖然黑,卻是秀美,如同基達的帳棚,好像所羅門的幔子。(歌1:5)

「基達的帳篷」非常地黝黑,指的是肉體的黑暗,新婦在這裡,說到她雖然火熱的追求主,但是卻馬上發現了自己內心的黑暗。這使她很震驚。

保羅在寫提摩太前書時,已經服事主一段相當的年日,他以一位成熟使徒的身份,稱自己是「罪人中的罪魁」。

15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 (提前 1:15)

保羅服事越久,似乎對自己的評價似乎越低,從一開始說自己是「使徒中最小的」(林前15:9),到後來說自己「我比眾聖徒中最小的還小」(弗3:8),到晚期「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提前1:15)。保羅不是故作謙虛而言過其實,他是越接近神,就越發現自己的不堪。我們越活在光明中,就會越看清自己内心的黑暗。

光亮可以有許多的程度,譬如進到一個房間裡面,開著小桌燈,房間是昏暗的,看的不太清楚;這和在廚房上面裝了8大盞日光燈泡,所以看的清清楚楚有不同程度的光明。同樣的,我們行走在屬靈的「光照」中,也有不同的程度,當我們越多的行走在神的光照中,神越多地照亮我們內心,我們就會更多看見我們内心的黑暗。神的光是完全的,當我們越靠近神的時候,我們就會看自己看的越清楚。

追求神的人也許會誤以為若越靠近神,就會越「覺得」自己越聖潔、越完全;的確,

所以反而不會「覺得」自己越來越好,當我們越靠近神,我們對自己的要求越高,就越「覺得」自己一無是處,原來依靠自己是沒有任何盼望的,只能完全依靠神。

越竭力追求的人,就越會被光照,越發現自己的黑暗。有時候,這個的光照會讓自己十分震驚,誤以為自己越追求,怎麼反而變得越壞,其實是當我們越追求接近神的光的時候,我們對聖潔的標準越來越高 。

我認識一些牧養幾千人、幾萬人的大牧師,他們到後來根本不隱藏自己的軟弱,有時甚至公開承認自己面臨的誘惑。每一個認真服事神的人,一定都會面對自己的軟弱,認識自己的軟弱不是重點,如何處理你的軟弱這才是重點!認識我們肉體的軟弱,是自我認識極重要的一環,但這不是我們全人的本相,不是我們真正屬靈身份的全部。

認識我們在基督裡的身分,是處理我們的罪非常重要的基礎。有些教師,特別強調人内心的黑暗,是多麼的罪惡,他們只單單強調這一點,而沒有強調神欣賞人的眼神,這樣的教導會摧毀信徒在主面前的信心,使得這些信徒活在羞愧裡面抬不起頭來,他們雖然真誠的悔改,但與耶穌的關係只有羞愧恐懼、永遠不配,情感癱瘓。假如你在神面前覺得骯髒,你就會活得骯髒,羞愧的生活會帶出犯罪的生活。覺得自己骯髒的人,會說: 「耶穌,我愛你,但是請你原諒我,不要拒絕我,我保證我不會再犯這個罪了。」換句話來説,他們敬拜神的同時,不斷地疑惑自己的身份,不斷地和神商議與祂的關係。

認識神欣賞我們的眼神,是我們信心的堅固據點,使我們跌倒的時候,有力量去奔向 神,而不是逃離祂。所以,

我們在服事的過程當中,會不斷的被光照自己的罪和黑暗,在這個過程當中,也一定要更多的認識神的慈愛和憐憫,越認識神,就會更有信心和勇氣來對付罪,這樣的信徒可以服事神服事的更健康,更長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