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雅歌5章3節,當新婦說,「我脫了衣裳,怎能再穿上呢﹖我洗了腳,怎能再玷污呢﹖」這是新婦在宣告她拒絕妥協!我們已經潔淨了,怎麼可以再回去到污穢的生活中?都已經脫去了舊人的衣服,怎麼現在又穿回來呢?腳都洗乾淨,怎麼又去弄髒呢?斷然不可以。
我們現在活在一個時代告訴我們,你的慾望就是你。你喜歡什麼樣的人?你今天的感覺是什麼?那就是你!我聽過有一個台灣的高中在學校裡教高中生,你今天覺得你是個男生,你就是個男生,你覺得你是個女生,你就是個女生,無關你天生生理上的性別,在這樣標榜感覺、自我中心的生活型態之下,沒有絕對的價值觀,道德規範不存在,就跟著妳的感覺走就對了!
我曾經輔導好幾個弟兄都告訴我說,他們當時覺得他們的妻子無理取鬧,蠻不講理,他們若是都跟著感覺走的話,早就拋妻棄子,不知道離婚多少次了!現在很多破碎的婚姻,都是因為他們跟著感覺走。但是,這些弟兄沒有選擇跟著感覺走,他們決定負責任,活在神的標準裡面,活在他們願意要成為一個好丈夫的意願,成為一個好父親的意願裡面,即使感覺真的很難,裡面很痛苦,賺了錢給一個覺得傷害他的妻子花,做什麼?自己多一點錢花不是更舒服嗎?但是,這些弟兄決定跟隨神的標準,他們都知道,絕對不能憑著感覺。
回到剛才講那個你今天覺得你是男的,你就是男的,明天覺得你是女的,你就是女的,這不是人權,這是順服感覺到了極端,鼓勵精神分裂的人格。今天我覺得我是英國女王,我就是英國女王了嗎?我覺得我是一個超人,我就是一個超人了嗎?我不覺得我是個學生,我就不上學了嗎?我如果這樣隨便說我自己是英國女王,是超人的話,大家會說我是神經病!你的身份,妳的所是,不是妳的感覺講了就算,要活在真理和實際裡面!
我之前曾經提到,很多時候,我們的感覺是不可靠的,是假想出來的,比如我們有時候會想的太多,明明別人沒有在這樣想,我們卻想太多了,誤會了別人,而導致不必要的麻煩。
我要強調的是,感覺其實不是壞的,感覺是好的,他會告訴我們,我們的熱情是什麼,我們喜歡的是什麼?這是神給我們製作情感的一部份,是好的。但是我們的感覺要服事我們的意願,而不是我們的意願服事我們的感覺。
舉個例來說,有人想減肥,他決定晚上不再吃宵夜,早上要去健身房做運動。他有時候感覺好,不想吃宵夜,想去健身房,但是有時候心情不好,有很累,就想偷懶,宵夜的誘惑變成特別大,去健身覺得特別累,這時候,他的感情需要順服他的意願,而不是他想怎麼樣,就跟著感覺走。他的意願說,偶爾放鬆一天可以,但是明天要恢復,這還是慾望在順服意願,但是,假如他無法控制自己的慾望,而不斷的吃宵夜,一直都不去健身房,這不叫做人權,這不叫做自由,這不叫做做自己,這叫做沒有自制力!缺乏自制力的人,在人際關係上會很失敗,沒辦法控制他的脾氣,沒辦法控制他的嘴巴,事業學業也難有成就,容易落在憂鬱裡面,什麼事都做不好!
新婦在雅歌 5 章3 節,就面臨了這樣的挑戰,她的慾望或是她的感覺可能是賴床,可能是妥協,但是她拒絕回到過去那樣的軟弱生活中,她對自己說,「怎麼可以脫了髒衣服,又穿回來呢?」她的意願在對她的慾望,說,「不!不可以!」讓你的慾望來服事妳的意願,而不是妳的意願來服事妳的慾望。願神祝福你!